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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的二三事

有習慣看我每期在此發噏瘋的讀者都應該會注意到,我多次在編者話中以車作主題。車和男性好像天生便會自動掛鉤似的。小時候已經很喜歡玩具車,即使家中很窮,但媽媽仍是對我很縱容,每每在背著我去賣完菜後,都會抵禦不住我的眼淚攻勢,滿足我的「買車」索求。因此我亦很樂意跟著媽媽去做小販,賣菜去!還記得一些街坊店舖的老闆每次見到媽媽帶著我便會問:「太子爺(他們叫我媽「菜婆」,即菜檔的事頭婆,所以我便成了菜檔的太子爺),仲有邊架車未買啊?」我便會滿足地笑得眼咪咪。

「新車」到家的行駛期一般都很短,很快就會步入解剖研究階段,幸運的會被改裝成世上獨一無二的新車款,其餘不幸的大多都變成後備零件,或供我進行機械實驗用,為我的邏輯思維打好堅實的基礎。

對車的興趣沒隨著長大、身邊出現更多吸引的事物(例如美女和電子玩具)而減淡,反而對車的事物一直特別在意。一到18歲便儲錢考駕駛執照(是要儲錢的,我們那個年代比較少天掉下來的東西,想做甚麼,都要自己事先儲錢的)、儲錢買第1輛二手車、儲錢買第1輛新車、儲錢改車,當然也和大部分熱血車族一樣,參加過第1次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的汽車競技活動。

這種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的汽車競技活動維持了一段日子,但畢竟人到中年,伴隨著年齡增長的,除了骨質疏鬆外,更有一大堆責任和包袱,那些年參與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活動的日子,無奈地早已離我遠去。現在仍在參與有關汽車的事情,就是在能力範圍內,盡量保育一些當年心儀過的汽車,讓它們可傳留下去,和參與一些車會的工作,與一班志同道合的車友推廣汽車文化。

一直希望香港能有正正當當的賽車運動,可惜這希望從未出現過一絲曙光。反而非正式的有關活動受到大力打擊。當然,在安全角度而言,非法賽車活動絕對不應鼓勵的,但有關方面有真正正視過這些實實在在存在的訴求嗎?參與非法賽車活動的人都很想非法嗎?他們有合法的不參加,而去選擇非法的嗎?可能你會聽過香港地方太小、太繁忙,不適合舉辦賽車運動等理由。論地方小,香港會小得過澳門嗎?新加坡地方又會比香港大,又會不及香港繁忙嗎?人家兩地的國際賽事搞得有聲有色,我們只有數十年的民間在爭取、爭取,再爭取……

最近收到2個有關車的好消息。一個實現了,一個泡了湯。實現了的一個是澳門給我帶來的;令人失望的,再一次─又是香港政府!

由於每年都與「毅行者」及「亞太區美容展」的舉行時間都有衝突,已有很多年沒有出席「澳門格蘭披治大賽」的活動,適逢今年是大賽的60周年紀念,賽會邀請了香港一些車會派出車輛到東望洋賽道參與特別表演活動,有幸我的愛駒又被選中,加上由車輛運送以至2星期活動期內的全程食宿費用皆由賽會包辦,當然不會錯過如此難得的機會。這是一次愉快難忘的經驗,愉快的不單是有人付鈔我去玩,也不單是能駕駛心愛的跑車在賽道馳騁;愉快氣氛可說在全個澳門都感受到。甫踏足澳門碼頭,便能感覺比任何節日都更濃烈的節日氣氛,部分街道封閉變成了賽道,但計程車司機沒在抱怨;受警察為我們香港來的車輛開路影響,被堵住的駕駛者不單沒有皺眉,還不斷與我們揮手;途經路上的行人不停在拍照,面上展露著笑容……這種全民歡樂的歌舞昇平景象,在香港,實在是久違了!

另一邊廂,消息傳來世界賽車大會有意選擇香港,作為主辦第1屆電能方程式賽事的第3分站比賽城市。以為一不離二,以為好事齊來,以為香港賽車運動快將看見第一線曙光……但很快,受賽道設施、保安(原定賽道會經過解放軍和政府總部,但遭政府以阻礙解放軍及官員出入為由否決)、交通安排、安全等一大堆「當然理由」阻撓,香港又被人家剔出了賽程。又一次因「內部因素」引致申辦失敗!又一次好夢成空!

不想讓你做的事,始終有不讓你做的理由。正如我們已再三強調美容師願意透過考核去證明他 們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可以處理具風險的美容程序,但政府仍是充耳不聞,堅持認為只有醫生的資格才叫資格。長此下去,相信距離大家要進行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的「非法美容活動」日子不遠矣!

BTW. 告訴你為甚麼很多男人節衣縮食都想養一部汽車。因為那是在地產霸權下,他能力範圍能擁有的唯一純私人空間。

竹 的二三事

不知何解,自小就很喜歡竹。感覺竹很優雅脫俗,甚至幻想過將來到四川找個竹林蓋間小屋過退休生活。不過,按現時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到四川找個竹林蓋間小屋分分鐘要過億人民幣。按我為人民幣服務的能力,這個幻想也是時候幻滅了!

但最近幾件事都不約而同和竹很有緣。首先是因公司搬遷,所以請堪輿師傅勘察一下新環境;見新年快至,所以也順道請師傅到家中看一看新一年的方位調整。師傅著我要在門前花圃種點竹,這個建議一償我多年想要種竹的心願。之前會擔心家中種竹,待長大後Size會不會誇張了點,現在既是師傅叫的,種了再說!記得上月有一次上山尋草藥時,曾看到一些初長的竹苗很漂亮,於是帶齊工具再出發上山,現在竹苗已在家中了。(按:其實這事在思想上掙扎了很久(當然行動上並沒有半點掙扎)─這樣把山上的野樹苗採回家算不算是盜竊?現今上山採藥又算不算擅取公物?)

另一件事,一天到職訓局開會,會後回程時路過一看似賣揮春的攤檔,視線被一副對聯吸引了。對聯上寫:
「一等人忠臣孝子」「兩件事讀書耕田」心想,現今真的還有這種思想的人嗎?覺得寫字的人蠻有意思,於是走回頭駐足欣賞其他揮春與對聯,方才發覺這攤檔並不是在賣揮春對聯,原來是在推廣書法的。檔主在賣一樣叫「書法水寫布」的東西,只要用毛筆沾清水,便可在水寫布上寫出如墨水一樣的字,待水乾了,字便消失,這樣便可不斷反覆習字,比起從前習毛筆字的事前事後工夫,這種「書法水寫布」確實方便又廉宜,待習之有成,字體可見得吓人時才真正磨墨寫字不遲。有意思,二話不說掏腰包有帖沒帖的各買一張,回家寫字去也。

30元一張的水寫布原來還附贈大狼毫毛筆一支。不是甚麼科學毛筆,是一支大多數人都久違了,真真正正在一根竹子前端繫上軟毛的毛筆。

毛筆守護了我們中國的文化數千年,但由於寫毛筆字確實是件不易掌握的事,於是慢慢被我們放棄了,被西方的新式書寫工具取代了。用鉛筆和原子筆寫字確實容易得多,但慢慢又發覺,其實用鉛筆和原子筆也不容易寫出秀麗的字,想字靚,也一樣要練習的,所以用打字機甚至電腦鍵盤打字最好了,人人打出來的都一定靚,而且還可選字款,楷書、篆書、隸書、草書,顏真卿的、蘇軾的、王羲之的,統統手到拿來。哈哈,從此不用再花時間練字了……但這真是個好消息嗎?再想一想,原來不單毛筆字,還有很多很多要練習才可掌握的事情,都漸漸被我們放棄了,因為新的「科技」為我們帶來更「方便」、更有「效率」的「工具」!

另一件和竹有關的事,也是一種技術,一種我很好奇,亦很有興趣學的技術─搭棚。日前駕車經過大埔林村,見路邊廣告牌大字寫著「林村許願節」,大字當然和毛筆無關,是電腦Printer的傑作,往裡看,主角是許願樹旁正在搭建,用作新春期間表演節目用的傳統巨型戲棚。既叫傳統戲棚,自然是搭棚師傅以竹搭建的。

不知你有否曾經對竹棚感到驚訝,我則每見竹棚都會驚嘆至O咀的。不管是18樓維修糞渠,失驚無神橫空出現的小棚架,還是興建百層大樓,拔地而起直達雲際的摩天巨棚,一律都能穩如泰山,不由你不折服!你有想像過這些搭棚佬到底是怎樣做得到的嗎?

傳統搭棚技術都是師徒相授的,這些搭棚師傅和那些釘板師傅、扎鐵師傅等都被統稱為「地盤佬」,他們沒拿到甚麼物理學、建築學學位,甚至有連學校也未進過的,但他們憑這門單單以自然生長而成、不同長度的竹和鹹水草做材料,一支簡單鐵鉤作工具的中國獨有的搭棚技術,和西方那種經過精密計算,統一質量生產的鐵通加鐵碼作材料,按說明書去製作,原則上人人都會搭建的鐵棚架相比,不單一點也不落後,而且肯定Efficient和High tech得多!

不信我們來比較一下。成本方面,中國的竹棚明顯已先勝一籌,竹和鹹水草固然比鐵通鐵碼便宜得多,在重量上更見優勢,重量輕代表運輸成本低且機動性強,機動性強即是工人可同時攜帶更多材料工作,例如工人可帶整天要用的鹹水草爬上棚架工作而不用來回補充,若換了帶整天要用的鐵碼在身上,莫說爬上棚架工作,相信工人連路也走不動了;重量(Mass)輕同時也代表了更安全,竹棚相比鐵棚,何止輕盈10倍,稍有物理常識者都知道,物件向上堆疊(棚一直搭高),即Mass向上增加、累積,形成愈來愈大的Potential energy,萬一棚架倒塌,這些Potential energy會突然釋放,變成Kinetic energy,這時當然是Mass愈大,鑊就愈大啦。所以,即使中式的竹棚倒塌,所引致的破壞是遠不及西式鐵棚架的。而靈活性、彈性方面也是竹棚優勝的,搭棚師傅可在沒有預先設計及不需特別配件下,按現場實際需要搭出任何古靈精怪形狀的棚架,相反鐵棚在沒有預先準備和特定角度的配件配合下,就只能一板一眼地搭個四四正正的棚架出來。

中式竹棚架雖優於西式鐵棚,但你會發現,竹棚正慢慢地被鐵棚取代中,和寫毛筆字一樣愈來愈少人會用了,所以我很想學好書法和學會搭棚。可惜搭棚不像習字,不能買些竹子回家練習,否則不跌死也會把樓上住客嚇壞!

到底我想說甚麼?我想說我們中國很多學問是很勁、很有內涵的,學會了連人都變得很勁、很有內涵的,但偏偏我們都一一捨棄,跑去學人家西方的東西。為甚麼會這樣?因為今天大家都只追求方便,講求效率,於是所有不單要學,還要習很長時間才做得好的,而且不能量產的(即不能賺大錢的)東西都被認為不合時宜,都趕不上時代了,最好能有工具來幫助速成,最好人人都能做到,最好能統一Outcome人人做出相同品質。於是人都被工具化了,人人做著統一而機械化的工作,這正正就是統治者最想要的了。

但這個時候我會想,在只重效益不重個人技能和內涵的時代裡,我和你和他和阿甲和阿乙和阿丙和阿丁到底又有啥分別?

我也在想,到底這是進步還是退步?到底我們在進化還是在退化?你有想過嗎?

不戰而勝 高下立見

我既不善戰,也不好戰;沒有鑽研《孫子兵法》,更對政治沒興趣;不喜歡逛街,也不好Shopping,只是上星期到元朗區買點東西時,真的被迫爆整條大馬路的人潮嚇倒了(作為香港的駕駛者,經常會遇上塞車,交通燈轉綠燈仍不能通過也是常情,但行人過路燈轉綠而竟然「塞人」過不了馬路,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心下一涼,回看香港這十多年的發展情況,原來遇上真正高手,未懂得還手便已徹底敗陣下來,才不禁想起孫子的智慧的奧妙精深!

《孫子兵法》曰: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原來擊敗你不一定要和你打到頭破血流,或兜口兜面窩你幾錘然後問你服未的。勝之以力,反而可能會激發手下敗將的鬥心和潛能,萬一對手真的知恥近乎勇,發憤圖強,那不是為自己製造了一個更強勁的對手?

真是精彩過睇泰拳或Boxing的,且花點耐心,聽我道來。

日前在尖沙咀名店林立的廣東道,有百多名香港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參加一個名為「驅蝗行動」的遊行,反對「一簽多行」的自由行措施造成過多內地旅客湧港,令香港不勝負荷;更沿途指罵內地旅客是「蝗蟲」。但期間又有支持有關措施的「愛國」團體出來反對這批反對人士的反對行為,雙方短兵相接,反來反去,爆發罵戰,場面混亂,不少商店立即暫時關門停業,免得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這種不就正正是「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嗎?反對及支持的兩批人(兵)面對面於鬧市(城)罵來罵去(伐),大不了動武收場,雙方都不會有何得著。但今次主動出兵的是香港反對自由行政策的人士,這樣出來罵罵內地遊客是蝗蟲,除了令香港人更乞內地人憎之外,難道以為能動搖到中央的政策嗎?有考慮過中央當時這樣安排的動機嗎?真的只是單純為照顧一下香港當時急須復甦的經濟嗎?是你想不要就不要的嗎?更大的疑問是,今天才去反對自由行政策,能得到大多數香港人的支持嗎?又有考慮過香港現時的處境嗎?

上面引述的《孫子兵法》大意是說,最上等的用兵之道是運用謀略,根本不用打的,其次是透過外交關係達到目的,再次一等的會用兵用槍,最下等的策略才會破壞敵人的城池(即使是破也是破對方的城池,不是自己的)。而綜觀整個博奕中,中央一直採用上兵伐謀之「自由行」策略,不單干戈未動已控制大局,不知就裡的港人更要感恩圖謝,多謝中央對香港經濟的恩賜。然而港人至今仍懵然不知,仍在討論香港的景點及各區的「接待能力」和「承載能力」,一點也沒發現十多年來不斷在流失「謀生能力」。講得白一點就是─香港今天是靠甚麼開飯的?

自97回歸以來,一直有不少人對中央不信任,認為中央一定不會給予香港自由民主,駐軍香港便是為了要在必要時以軍事鎮壓港人云云。對於中央會不會給予香港人絕對民主自由,我沒抱太高期望,但無論港人如何反斗,我是絕對不相信中央政府會對香港伐之以兵,攻己之城的。不單不會,是根本無此需要。所以你看,十多年來香港人喜歡罵、喜歡反、喜歡示威遊行,一概隨便你,中央政府仍一貫繼續大力支持香港經濟「發展」,保持香港繁榮。關鍵是怎樣的「發展」?

無疑這十多年來,自由行確實為香港經濟帶來了很大的裨益。相信沒有甚麼生意是好做、容易做得過有人給你一大批手持大把現金,而且甚麼貨品都要買的客人吧?先勿論這種裨益是否惠及各行各業和各階層,它存在一個最大的隱憂是這產業是非自己所能主宰,而是要睇人面口做人的,因此你常會聽到內地旅客說:「你們香港人牛甚麼?要不是中央支持、要不是我們來消費,香港早就完蛋了!」

但自由行對我們影響更深遠的,是令香港產業極度單一化。內地旅客在港的瘋狂消費當然是推高了香港的GDP,但同時也瘋狂地推高了租金、物價和工資,因此只有能做旅客生意的行業才能混這趟水,其他產業漸被邊緣化,甚至被淘汰,而香港政府接受了這個「恩賜」後,也在政策上配合,對其他產業採取接近「零發展」的策略。香港,就這樣在停滯的情況下,眼巴巴看著其他經濟體向前發展了十幾年,自己則原地踏步。

如果從來沒有自由行,香港真的早就垮了嗎?亞洲四小龍中,只有香港受自由行的奶水所「恩賜」,但人家那自力更生的三小龍就垮了嗎?同期香港的經濟增長水平只和其他地區相若而已,新加坡甚至超前於香港不少呢。

原來要制服一個人,最有效的方法是給他錢,讓他食慣、使慣、懶慣,即使十多年後給他發覺原來你不是他的恩人,那又怎樣?到時腰肥氣短的他還能拿甚麼來發你圍?

其實我對內地旅客的豪情壯語某程度是同意的,今天,我們似乎已牛不起!但自由行旅客只是兵,與其繼續打最低層次的伐兵戰術(上街示威、喊滅蟲),倒不如重新起步,練好自身武功,創建形勢,伐之以謀。所以與其探討香港的承載能力,不如探討香港的謀生能力吧。

那些年,已經溜走的幸福日子

小時候家裡很窮,窮得連吃也吃不飽,當然未嚐過奶粉是甚麼味道。記憶中,我們幾姐弟長大的歲月中只喝過鷹嘜煉奶混開水。那時人人都很窮,但卻很有幹勁。還有,那些年的媽媽也不用像今天的媽媽般要到各區去搶購奶粉的。

那時候大家都很勤奮工作,而且對明天都充滿希望。媽媽會竭盡所能供我們讀書,也叫我們要努力去讀,讀好書將來便能找份好工作,可改善生活。但每天要應付3份工作、從未上學的媽媽既沒時間,也沒能力協助我們學習,書讀得好不好,就得看各人上輩子的造化了!

年青的時候,喜歡開車上太平山頂,俯瞰山下的高樓大廈,然後心裡在想:「下面的大廈將來會有多少幢是屬於我的呢?」就這樣,初生之犢有了不斷工作的原動力。屈指一數,投身工作廿多年,記憶中除了一次患上肝炎怕傳染客人因而休假外,原來從未讓自己放過假。然而,這樣的生活當然並未有讓根本不是這種材料的我得到太平山下任何一幢大廈。

也不是不甘心或不知命要去強求,只是似乎習慣了每年每月每天都有完不了的工作和任務。別說停下來,即使只是早點下班都會有強烈的罪惡感。但最近因照顧家人,不得已減少了工作的時間、推掉了大部分應酬,才發覺,原來日子還是照樣地過,原來天真的不會塌下來!

然後,近日在網上看到這樣的一段文字,精彩地描述了我等大眾矛盾、可笑的一生……大家似乎都急於成長,但成長後又哀嘆失去童年;大家都不顧後果地以健康去換取金錢,然後又期望用金錢可換回失去的健康;大家會對未來感到焦慮不已,但卻又無視現在垂手可握的幸福。因此,他們彷彿既不活在當下,也不活在未來;活著彷彿從來不會死亡(總有忙不完的事);臨死前又彷彿從未活過(總有該做的事沒做)……

到底甚麼才是好日子?生活,又要改善到怎樣才算好呢?到底幸福已在身邊,還是在那遙遠的地方?

偽道德

對上2個月連續主持了3個主題相同的講座,分別只是由不同單位舉辦,不單3個講座都有一個共同的題目,而且這題目更是過去10年不停在討論的。

10年,不能算是一個短時間。10年時間,任何事情也可以起很大的變化,因此方會有十年人事幾番新之說。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會有不同的事須要去做,有不同的問題要去處理,所以如果有些問題10年都解決不來(或沒有去解決),倒真的值得認真思考一下,到底是這問題根本不重要,還是有人根本沒真正打算去解決這問題?

我講的題目不是政改不是普選,這些題目不輪到我講,也是沒得講的了,談判從來都是要看手上的條件的,過去沒把握時間去創造自我條件,到今天仍在吃奶的香港,又憑甚麼來談判呢?這點我在186期已說得夠明白了。

幾個講座中探討的共同題目是─「美容師能否繼續操作光學美容儀器?」可能不少讀者的即時反應是:「嘩!仍在講這題目?不悶的嗎?」

確實是悶的,且悶爆了!講到連我自己都不想講了,但偏偏近日行內又在流傳美容師將不能繼續操作激光、彩光儀器的傳言,於是不停有人問:「聽說快要禁止美容師使用激光、彩光儀器了,是不是真的?我們該怎麼辦?」於是,又講了。

當然,空穴來風,事必有因。10年前(嚴格來說是11年前,即2003年),有不允許美容業使用激光、彩光儀器之說,是因為當時政府表示為保障公眾安全,欲立法規管醫療儀器,而奇怪地不少美容院在使用的美容儀器(包括激光和彩光儀器)又將會「被」定性為醫療儀器,而每天在美容院內使用這些儀器的當然是美容師,按簡單邏輯思考,不難推論若由不屬醫療專業的美容師去操作一些「醫療儀器」,其資格與能力自然存疑了,由一些資格與能力俱存疑的人員去操作這些應用在人體身上的「醫療儀器」當然是天大的不恰當行為了。於是有人走出來說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不恰當的行為當然要盡速被取締了。這樣看來是不是很合理?

之前已講了很多,今次我不想在此討論我不認同把作美容用途的儀器定性為醫療儀器的論點了,我只想嘗試帶出一些可怕的事實。

長官們一直表示,並無意針對或扼殺任何一個行業的生存和發展空間,他們所做的一切(例如把美容院用的儀器都納入作醫療儀器規管)都只是為了保障公眾的安全。噢,又無意扼殺任何行業,又保障市民安全,出發點很正確、態度也很對啊!Isn’t it?所以,儘管我並不同意他們企圖採用的規管方式,我仍是同意要去研究、要去討論,怎樣的規管才可真正保障公眾的安全。只是,不同的界別、不同的背景、不同的角度,以至不同的利益在背後,都會有不同的考慮和見解。因此,這些影響多種不同持份者的規管肯定會引發紛紜意見,加上定立一條新的法例往往需時經年,實非一時三刻能解決之。

但如果真的有心要保障公眾的安全,在法例又未有定案時,是否也應要考慮採取些甚麼措施,去提升公眾在接受使用這些「儀器」的美容服務時所獲得的安全保障呢?而我認為不管這些器具最終被定性為「美容儀器」或是「醫療儀器」,最能確保這些器具被安全地使用,莫過於確保使用這些器具的人具備應有的知識和技能,而確保使用者具備應有的知識和技能,莫過於提供相關的訓練和考核。這樣簡單的邏輯我們的高官不會搞不懂吧?只要器具不變、用途不變,是不會因為你將來叫它做甚麼儀器,便會改變操作者所須要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的,這些應該也是常識吧?

基於這理念,10年以來,不斷向教育局(技能提升計劃)、職業訓練局(美容美髮訓練委員會)、僱員再培訓局(行業諮詢網絡)等部門建議針對操作這些「儀器」的人員提供適切的訓練,但結果都一一被「種種理由」婉拒了。當然我知道這些「種種理由」都不是真正的理由,大家亦不是不明白我上面所說的邏輯。真正的理由是大家都怕,怕矛盾、怕尷尬─由於有關議題尚有頗大爭議,於是有關部門怕若訓練了一批操作人員,萬一日後真的立法不允許某界別的人員操作某些儀器,便可能會引發矛盾的情況,也可能會為部門與部門之間帶來尷尬。這些真正理由,當然是不能Official地寫在這些政府部門或公營部門的會議紀錄上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規管落實前決不進行這些培訓,那些萬一便一定不會發生了。

好了,結果又如何呢?結果亦是因為種種原因,直到今天,2014年5月,由推出諮詢文件至今整整11個年頭,醫療儀器規管尚未立法,11年來亦未有任何法例對這些儀器或操作人員作出規管。你說可怕嗎?

可怕的並不是仍未對醫療儀器或美容儀器進行立法規管;可怕的並不是立法會的立法速度慢,可怕的是那些官僚們不要讓自己尷尬或揹黑鍋比市民的安全或某行業的發展更重要的價值觀;可怕的是他們永不會面紅地說做甚麼都只是為保障公眾安全的偽道德!

10年過去,爭議再起─2012年DR事件(一宗跟光學美容儀器完全無關的細胞注射療法事故)再次引發規管醫療機構和醫療儀器的討論;又再有人走出來說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要把所有激光和彩光美容儀器定性為醫療儀器,當然也再次倡議要禁止美容師操作這些「屬於」醫療界別的儀器。更糟糕的是,本來正要推行的美容行業資歷架構,也由於有內容涉及光學美容部分,整個推行進度(包括培訓和認證)又再遭受到阻延。不難推斷,官僚又會再一次使出只要規管落實前決不推行這些培訓或認證便一定不會令他們尷尬的絕招去處理這個問題。

我真的很想有官員能回答,如果過去的10年政府有積極去培訓操作光學美容儀器的人員,是對公眾較有保障,還是像現在那樣,10年來都停留在爭論階段,才是對公眾最好的保障呢?

為了你們的偽道德,到底我們還要奉獻多少個10年呢,大佬?

上次走 是擔心 今次走 是死心

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年屆中坑,已成家立業,即使未必人人知天命,也大都應該不會是個衝動魯莽、隨便亂作決定的人了。近來多次和身邊一些4、50歲的朋友聊天,竟多次不約而同地談到一個相同話題─移民。而移民的原因竟都是同出一轍─忍夠了!「你幾時走?」這個8、90年代不少人常掛在口邊、簡單,但滿載傷感和無奈的香港人口頭禪,竟於廿多年後的今天再度重現!

不同的朋友圈都出現相同情況,估計不是單一事件。而且不是鬧著玩的,這些說要移民的朋友中,不少已於「目的地」辦妥置業投資,甚至已把生意轉讓他人,待到忍無可忍之時,是隨時可以起行的。

剛巧早前新聞報導亦有提到港人移民數字有續年回升趨勢,2013年上半年已有近4,000人移居海外,較2012年同期上升近1成。而移民的港人,以40-50歲的族群為主,但當中亦不乏較年輕的家庭。情況和我身邊正在發生的完全吻合。

今天這些受訪的「離家」人士表示「出走」的原因,和香港上世紀移民潮的並不一樣。1980年代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乃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確定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由於不少香港人曾經歷大陸的政治動盪,曾由共產黨的統治下逃到香港,擔心回歸後再度「落入」共產黨手中,因而不少人有移民的打算;1989年北京發生的六四事件,更令香港人對回歸後的自由政治制度及金融地位等前景感到擔憂和恐懼,進一步擴大了當時移民潮的規模。

事隔近30年,香港回歸中國已16載,一切塵埃落定,大部分回歸前擔心的情況並未有出現;香港表面也總算風風光光,到底是甚麼令這些港人再萌出走的念頭呢?回頭一算,今天這些4、50歲的一群,正是當年10多20歲的年輕小伙子,大家是在香港長大,一起經歷、見證了「中英談判」、「六四事件」與「香港回歸」,一切都一步一步的走過了,甚至之前出走過的都已回流了,為甚麼現在才要走呢?旦聽他們的答案,不能不叫人心酸─要走,是因為這裡已失去了家的感覺。

引致的核心問題包括地產霸權、貧富懸殊嚴重、核心價值逐漸消失、教育制度混亂、居住環境不理想(不管生前或死後)、空氣污染嚴重、施政混亂、貪腐情況日趨惡化、政府坐擁敵國之財卻缺乏照顧長者及弱勢社群;加上近年香港為接待大量內地旅客,不少本地民生所需的商舖都不敵(交租能力方面)受大陸遊客喜愛的珠寶店、金舖、化妝品店和藥房等,紛紛被取代,不少地區的居民購買日常用品或想到寓所附近逛街都已變成苦差。但真正被趕走和佔用的不單是小店舖和生活空間,還有人情味和家的氣味。

不知大家能否Feel到這些決定「離家出走」的人的無奈感。本來能夠選擇移民的,已屬有選擇的一群了,起碼有條件容許他們自主抉擇「去」或「留」,看來已比那些想走但走不動的人幸福得多。但想深一層,既是決定要走,手續也辦妥了,就是下不了手引刀一快,要繼續留下來。說到底,對這個一起建立和成長的家,大家還是心存留戀和寄望。無奈這個奇怪的政府、政策偏偏硬要與民意對著幹(連發個電視牌照都引起公憤,激發數以十萬人上街抗議),要大家捱至忍無可忍,最終要用腳投票,你說情何以堪呢?

別誤會大家是想靠香港賺多點錢才走,今天的香港表面看似風光依然,其實早已是金玉其外,除了投機炒作和部分受惠於自由行旅客的行業外,實質上各行各業都在苦撐的狀態中,曾令香港創光輝奇蹟的元素,已漸被我們這個不思長進的政府消滅殆盡。或許,這才是她的主要任務。

看不順眼的,歡迎你離開,她說有大量「新香港人」等著取代你。

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既自以心為形役,奚惆悵而獨悲……
歸去來兮,田園在心,唯何處是吾家?
有得揀,誰又甘願離家出走?

時移世易,再聽羅大佑一曲《出走》,依然震撼。只是當年走得激昂,今天,走得悲涼!

出走,不管進步或退後,
不管拒絕或接受,有萬條流亡理由。
我要出走,不只要活在世上,
且需要活著漂亮,怕做模範對象。
良心,落在何處會霎時瓦解?
尊嚴,放在何處會價值變大?
就算出走,出走到大地背後,
始終有烈日蓋頭,歲月由命運配售。
呼吸所需永遠也叫空氣,
到東方、西方、天方也有生與死,
要有個性、要有愛情、要富有、要奮鬥,
必須到你和我那一塊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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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事件 周年反思 要掙的,不是生存空間,是行業尊嚴

今個月,是震撼美容界以至整個香港社會的DR醫學美容事故發生的1周年。這個1周年,當然不是要來慶祝,也不是要紀念,舊事重提,只是希望大家保持反思,要從事件中吸取教訓。從來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就是面對和正視問題,而絕非迴避。況且,縱使我們不提,也休想各大新聞媒體會錯過DR事件1周年的跟進。

去年DR事故甫發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醫生立即定性事件為醫療事故,並成立檢討督導委員會去檢視私營醫療機構的發展及規管。表面上來看,局方似乎是對症下藥了(因為引致事故的療程,由引入至操作皆由醫生經手,定性為醫療事故並檢討有關行業似乎合情合理),部分工作,更讓美容界代表參與「發表意見」。但背後實際的執行和手法、醫療界代表的態度和所持之邏輯,簡直駭人聽聞;對美容界掠奪、瓜分的野心,無異於當年外寇侵華。

在檢討督導委員會之下成立的「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表面上是要清楚區分兩個界別提供的服務,以免會有人僭越界線不恰當地提供醫藥治療;又或反過來避免發生規管過度(管過界)的問題。但當美容界代表實際參與會議後發現,所謂吸納美容界的意見只不過是場走過場的「樣板戲」。由於美容界代表於工作小組內勢孤力弱(人數約只有醫療界代表的一半),因此無論美容和醫療兩個界別的意見如何南轅北轍,醫療界的意見都可被紀錄為獲得小組成員大致同意;具分量的醫療界代表更向傳媒表示,讓美容界代表「有份」參與討論醫生工作的小組,已經是「夠晒尊重」了。

最初以為是個別醫療界代表長得太高,影響了視線的角度,沒看清工作小組的名稱,要區分的除了是「醫療程序」,也有「美容服務」啊,所以美容界代表參加這小組是理所當然,而並不是因為已經「很被尊重」了。但在討論過程中,才發覺他們的說法可能是對的─因為整個討論過程,他們(政府和醫療界代表)都只會圍繞如何定義醫療程序,和哪些程序/服務只應由醫生執行,從來沒有人打算和你討論甚麼是美容服務、哪些程序/服務又只應由受訓練的美容師執行。

似乎他們關心的只是私營醫療市場的發展和規管,至於美容界的發展和規管(或起碼說檢討後的私營醫療市場發展和規管將如何影響到美容界),卻不見得有人有興趣理會。加上醫療界一句:「我們是專業,你們是商業,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傷透了多少自強不息、孜孜不倦的美容從業員的心,更道盡人家如何矮化,和有多看不起美容業。

會議內,小組報告猶如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美容界似要割地賠償,會議外形勢同樣不樂觀。DR事故的社會氣氛就好像認為一個頑皮小孩(美容業)犯了錯,家長(政府)正研究如何懲罰她一樣。為何明明是醫生和美容從業員都共同參與了的事件(DR事故),矛頭卻大多指向美容界呢?很明顯,是Perception的問題了。

所以當人家包裝著大條道理(或大條歪理)來侵略我們時,我們自己也要反省─為何人家的歪理會有Market、會有人Buy呢?是否我們(美容行業)的機制存在問題?是否社會對我們的專業理解不足?是否我們對顧客的保障仍有待改善?

不過,縱使美容行業今天的規管有多不夠完善;縱使有美容服務的確存在風險;縱使美容從業員的技術水平尚須進一步提升,我們都願意努力去改善,但為顧客「美化容貌」一事,本來就是「美容」界的專業,更是我們的疆土,我們是絕對不會任人侵佔的。至於別的行業,你有資格去批評根本不屬於你們的專業嗎?你真的可扭曲事實的真相,將本來是替人美化容貌的服務,硬要厚顏地說成是在替人醫病,然後理所當然地據為己有嗎?凡對人有潛在風險的服務,不論性質都一概要定為醫藥治療,這邏輯真的站得住腳嗎?你們會不會是想多了?

希望各美容同業明白,今天的問題,已經不單單是生存空間與賺錢地盤的事情了,大家要奮力抗爭的,是讓美容的專業得到肯定,及捍衛絲毫不容冒犯的行業尊嚴。當務之急,是盡快建構一套完善、公開的美容行業標準與規管系統,一套保障消費者安全的機制,和可持續發展的專業架構。因為只有自強,才會被人尊重,才不會受人欺侮。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勝人者武,自勝者強。
其實最強的敵人,從來都是自己!

啊!你死喇,你講粗口! 噢!but,你露底底噃!

我聽過律師講粗口、聽過醫生講粗口、聽過金融才俊講粗口、聽過上市公司高層講粗口、聽過美容師講粗口、聽過我的生意夥伴講粗口;當然也聽過教師講粗口,聽得比較多的,是警察講粗口,不過總計起來聽得最多的,應該是我自己講的粗口。不是我特別喜歡講粗口,只因我聽覺正常,40多年x 365天x 24小時我都清楚聽到自己說的每一句話,所以即使我只在「特殊」及「有需要」情況下才爆一句、半句粗口,但日子有功,累積下來總數目相信會較聽到別人說的多。

想問2個問題,你不用向任何人回答的,老老實實答自己就好了。你一生之中有沒有講過粗口呢?你會認為你自己是一個粗俗冇教養的人嗎?

第1個問題我上段答了,是肯定的;第2個問題,我則絕對否定─我會肯定的對你說,我雖然有講過粗口,但絕非粗俗冇教養的人。我猜大部分人的答案和我是相類似的。粗口不是我們日常生活、溝通的慣用語,因此絕大部分認識我的人是從未有機會聽過我講粗口的。前面也說了,我的粗口,只會在「特殊」及「有需要」情況下才爆的。那甚麼才是「特殊」及「有需要」情況呢?

「特殊」,即非一般。有時在非一般情況下,不用非一般言語,是無法表達你非一般的震驚或非一般的憤怒的。例如在你面前發生了(發生著)一些你無法想像,或你無法接受的、很過分的事,你爆句”Oh damn it!”或”What the fuck!”是很正常的。試舉一例:有天你回家,一開門赫然發現那條你一直反對,但你女朋友(或男朋友)堅持要養的衰狗,不單在你的床上拉屎拉尿,更把你珍藏卅年的絕版黑膠唱片(或妳那幾隻全球限量版Hermes手袋)全部咬個稀巴爛,此時此刻,你對著這案發現場和這條衰狗爆了”Oh damn it!”或”What the fuck!”來表示你的震驚,不是很正常的反應嗎?即使你不會說這些話,也不至於會去聲討在這情況下忍不住爆了這樣一句「粗口」的人吧!至於「有需要」,則更簡單,有兩類人是有需要用這種方式溝通的。一類是不存在情緒或不尊重的,只是你不用這種方式,是無法融入和與他們溝通(當然,你是有權選擇不和這類人溝通的)的人;另一類則是,有一些契弟,是真的值得你用粗口去招呼他的。

大家都應該知道我在說甚麼。對,就是近期鬧得整個香港沸沸揚揚的,7月14日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發生的─「女教師街頭爆粗辱警事件」。和大部分人一樣,事發當時我並不在現場。我從媒體報導和youtube片段所得的資訊是─事發當日青年關愛協會的人強行以大幅橫額遮擋法輪功在行人專用區的宣傳街站,以阻止其宣傳,然後(估計有人報警)到場的警員竟然並無對青年關愛協會明顯橫蠻滋擾他人的行為加以制止,只是把兩批人圍起。(此舉無疑變相達到青年關愛協會阻止法輪功宣傳的目的)。警方看似偏幫,甚至是配合青年關愛協會行動的處理方式觸動了旁觀的市民指責,而路過的林慧思老師亦看不過眼,加入指責警方行徑不公義,雙方言語間見林老師愈來愈憤怒,最後在幾近情緒失控的狀態下,罵警員「賤人」和說了”What the fuck!”,事件大概就這樣。

我不打算討論身為一個老師,在這種場合和情緒中爆粗和罵人是對是錯,因為問題核心不在這裡。林老師講粗口,只是她在事件中選擇了眾多表達方式的其中一種,去表達她當時的憤慨,甚至企圖制止正在發生的不公義(起碼她認為是不公義)之事。方式是否合適見仁見智,視乎各人的標準、角度、惜身程度和所背負的包袱,太多因素了。任何一場戰役在完結前,都沒人說得準哪個肯定是最佳戰略,每一步都是壓一注。例如你正在面對一隻就要撲咬你的豺狼,你是絕對有權選擇嘗試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對牠循循善誘的,後果自負就是了。如硬要評林老師,我只能說勇有餘,謀不足,對戰場環境和對手缺乏分析!

那問題核心在哪裡呢?既不是論法輪功是正是邪,不管他們是正是邪,法輪功在全港各區擺檔已十年如一日,縱使展品有點恐怖核突,但總算並無違反香港法例,一直與途人相安無事,亦從不騷擾路人,他們的存在其實更側面地向國際反映了香港的包容和自由度。至於警方當天的執法方式,我認為亦不是要討論的核心問題。警隊的角色只是一個奉命行事的執行隊伍,不論警方當日的處理方式如何,難道你會認為是他們自行決定的嗎?

本來整件事應該討論的核心是─為何會發生當日的衝突。警方的處理方式和林老師的爆粗指罵都不是因,是果。因是有一團體強行阻止另一團體的自由表達權利,警方和林老師介入事件繼而發生爆粗事件只是過程及結果。我不知道青年關愛協會粗暴地阻止他人合法表達權利的理據和出發點為何,maybe是很正義、很崇高甚至很緊急的,說出來未必就得不到支持的,因此這點才是最值得討論的。

但結果呢?結果是有人發現居然夠膽站出來「做架樑」的人,原來是一名小學老師,還被拍下為人師表爆粗罵警員的短片之後,整件事件的焦點立即被轉移為─「啊!身為老師講粗口!」不少團體立即瘋狂反撲,矛頭都是衝著林老師講粗口,至於為何會引發衝突?青關會的做法是否合法?警方執法有否不公?當中是否有政治任務?統統不和你討論了,甚麼都不重要了,總之老師你講粗口就是不對,總之已捉到你的痛腳了,呵呵!這次你還不「斷正」?

警察員佐級協會罕有地發表公開聲明,表示林老師的行為對香港下一代的道德觀、奉公守法觀和價值觀影響巨大;督察協會亦發聲明表示如不加以糾正,會對學童德育教育影響深遠,遺禍下一代;十八區家長會(去年曾力撐推行國教)更在旺角舉行聲討大會,表示支持警方嚴正執法,要求粗鄙文化遠離校園;更有團體在林老師任教的學校門外掛上批鬥式的橫額,甚至有寫上林老師名字的花圈……對有打手用此等「小學雞」鬧交方式(啊,你死喇,你講粗口!)妖魔化對手,從而轉移視線的手法一點不感到稀奇,因為甚麼質素的人就會出甚麼質素的招數,這本來正常不過;你要他們去辯核心問題嗎,我看不出他們能拿出甚麼站得住腳的理據來,所以「老師不應講粗口」,已經是他們的王牌殺著了。

但叫我驚訝的是,堂堂特區之首,竟然也出來「執死雞」,說他們對老師有很高的期望,此事不能視而不見云云。(不知特首對警方的期望是否很低,不然為甚麼不先處理嚴重得多的警察講粗口問題?)還要啟動政治機器去對付這樣一個女人仔。這種小題大做、以大欺小的不雅動作,不單令人覺得我們的特首一點格都沒有,更糟的是這動作其實已不經意地露了底,讓大家知道原來你已黔驢技窮,無招可發了。

從來沒有刻意要反對政府所為,常罵,只因恨鐵不成鋼。不過,其實我早就已經不再對她存有任何期望和幻想了,唉!

法國矛盾 和 腦內有舊豬油

有沒有聽過「法國矛盾」或「法式矛盾」(French Paradox)?

如果從事美容行業,你最起碼應該知道這是甚麼一回事;如果你從事減肥纖體工作,更有必要了解及思考有關研究,儘管你不一定能弄出個甚麼結論來,甚至未必能搞清楚是怎麼一回事,但最少你是經過認知、分析和思考的。否則你只不過是一個盲目相信和跟隨那些「專家」提出的所謂「最新發明」、「最新研究顯示」、「目前最有效方法」等建議去生活、甚至只是引用這些「資訊」(亦可能是「偽資訊」)扮專家去幫客人減肥纖體的人云亦云、沒有思考的生物而已。你要知道,那些沒有經過時間驗證的研究報告是絕對(也經常)可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的,甚至將來發現是之前搞錯了的,只是「目前」他們並未有證據顯示而已。

「法國矛盾」不是新事物,是1991年美國哥倫比亞電視台(CBS)著名的新聞節目《60分鐘》所提出探討的。節目專題討論為何一向嗜吃(而且按專家的「標準」還是吃得特別不健康)的法國人,竟反而吃不胖,且較美國人(其實是較很多國家的人)健康?

「法國矛盾」所指的是,法國人愛吃牛油、豬油、鵝肝和芝士等這些動物飽和脂肪,他們攝取的脂肪量是美國人的3倍,但患心血管病的機率卻反而低美國人3倍,法國女性罹患心臟病的機率更是西方國家中最低的;而且你會發現法國人普遍身形窈窕,肥胖的人口遠較美國少;人均壽命近79歲也是較美國及不少其他國家為高。到底是甚麼因素引致這個被認為是反常的現象,科學界還未有一套完滿的解釋。因此這現象就被稱為「法國矛盾」。

對「法國矛盾」的解答眾說紛紜。有人歸究於法國人一天三餐的規律和慢吃(法國人一餐吃個2-3小時屬等閒事,絕少對著電視狼吞虎嚥)的生活態度,一般零食在法國不暢銷也被認為是一個因素;有研究指出法國人的人均消耗紅酒量是歐洲平均值的2倍,因此亦有指紅酒內的白藜蘆醇(Resveratrol)以及槲黃素(Quercetin)才是法國人的保命丹。不管能否找到最終答案揭開真相,「法國矛盾」無疑教提出「脂肪萬惡論」的專家尷尬。

過往數十年,由美國主導的研究都把飽和脂肪(豬油、牛油這些動物性油脂)當成大敵,指飽和脂肪酸和膽固醇是心血管的殺手,更是引致心臟病、高血壓、腦中風等心血管病的元兇(因此亦造就了人造奶油的發明、大量低脂產品湧現及精煉植物油工業的興起)。但肥胖的、死於心血管疾病排名第1的美國人,站在窈窕的法國人面前,「法國矛盾」似乎令這些指控無法站得住腳。

看到這裡你會想甚麼?正如上文所述,連科學界也未能有一套完滿的解釋,你也不一定能弄出個甚麼結論來。但你是不是應該最起碼產生點懷疑,懷疑一下是不是有甚麼搞錯了?其實再看清楚一點,「矛盾」並不只在法國發生,中國人向來大量採用動物油和乳酪製品(豬、牛、羊、馬等),南洋各國的人也是採用椰子油、棕櫚油等這些飽和脂肪。這些地方的公公、婆婆吃了一輩子的飽和脂肪,他們有很多癡肥和高心血管病例嗎?這到底又是怎麼回事?

現在,我們已被教育到認同「少吃豬、牛油,多用植物油比較健康」這觀念。但你有嘗試過去了解「植物油」是怎樣回事,你肯定它們真的會更天然、更健康嗎?如不肯定,最好就不要如此向你的家人、朋友和客人說了。

你知道植物油是如何得來的嗎?花生油、橄欖油、芝麻油等這些以傳統方法從含油量高的種子直接冷壓(Cold press) 出來的、未經精製的油還好,但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等含油量低的種子,必須經化學溶劑浸泡,才能將當中的油脂萃取出來,而那些浸泡用的化學溶劑內含的毒性(己烷、苯、甲苯等),到底殘留了多少在內呢?那要賭煉油廠的技術和良心了。因此近日你會看到有食用油的廣告強調在本港生產的油才值得放心購買云云。

以前家家戶戶都在家中自家煉油(炸豬油),由於都是自己吃的,保證是最有良心的煉油廠了,生產的油亦肯定是最無污染、最無添加的純淨油。但被專家們警告(恐嚇)後,都紛紛把這些又平又潔淨的材料掉棄,心甘情願掏腰包去買那些精煉油、氫化植物油。

可能會有人警告你豬油和牛油這些飽和脂肪裡面,含有會促使身體發炎的花生四烯酸(Arachidonic acid),那你只要告訴他多吃蔬果和粗糧便可化解了;而且豬油在常溫下呈固態,穩定性高、可耐久保存不易變質,適合高溫烹調,較不容易氧化產生自由基;豬油中更含有可以抗病毒、提升免疫力的月桂酸(Lauric acid),這也是其他不含月桂酸的液態植物油所沒有的呢。

說了那麼多,其實我不是想說服大家和我一起吃豬油(可能由於我不是專家,我甚至連家人也未能全部說服),只是不想大家盲目相信「專家」,做一個不求甚解的人。

大家不要以香港人均壽命全球最高而沾沾自喜,以為我們已生活得頗健康,且記住平均壽命82.5歲(女性更平均達86.7歲)不是由我們這一代在「專家指導」下生活的香港人所締造的佳績(因我們都還未死),而是由我們爺爺嫲嫲以至再上一輩所創造出來的。他們幾十年來,並沒有聽從甚麼醫學專家、營養學專家、藥物學家的指引去吃甚麼,或不要吃甚麼(那時也沒有那麼多專家和那麼多指引),而是根據更可靠、更經得起時間驗證的傳統智慧(只不過是前人沒有用現代科學方法或統計學方法去做出份甚麼研究報告來)去吃、去生活,但卻長命百歲。我們這一代的成績如何?且拭目以待。只是,我個人並不樂觀。

希望假以時日,我的後人能驗證我的看法,如果被我不幸言中(我們這一代愈來愈短命和愈來愈多病痛),更希望他們能體會我的意思─要多思考,不要再像我輩般盲目相信那些背後滿載動機的「專家」所提出的指引。

豬油,拿來撈飯,總好過要來塞住個腦!

別要 習慣就好

忘記了「習慣就好」這句話是跑台灣時還是跑大陸時學到的,總之要用普通話念才會順口的。

「習慣就好」乍看應該是件好事,但習慣到底是甚麼?

其實習慣的概念看似易懂,但當中卻深藏學問,是對個人的價值觀和判決力影響非常深遠的行為模式。

習慣,可以是良好態度、價值觀的培養─我們60後這一輩,從小便習慣了物質的貧乏、習慣了收穫是要靠透過對等的勞力/努力付出來換取的;

習慣,可以是讓人生活得開心、有安全感的條件─如果要生活在一個每樣事情都不習慣、每樣生活細節都要不斷重新適應的地方,保證叫人抓狂;

習慣,可以是對新的事況/問題的逐漸適應,或消極的Way out─初到大陸工作/做生意很多事情看不過眼?你可選擇離開,或習慣了大陸的模式便好……;

習慣,也是對一些問題和狀況(不管是好是壞)的麻木─港人似乎已習慣了超高的樓價,都自願奉獻畢生工作所得,恨不得盡快一頭栽進去;

習慣了,會令一些美好的事物不再被珍惜、不再在意─如果你已習慣了他的溫柔、習慣了他的呵護、習慣了他的忍耐,那一切便變得理所當然,亦表示這些優點已不再被欣賞,同時也表示甜蜜已不復再了。

習慣最可怕之處是會讓人不求甚解,或不探討對錯地去做一些事情。你是否已習慣了咬指甲、習慣了回家就開電視、習慣了有傭人為你料理家務、習慣「印」腳、習慣了恃寵生驕、習慣了不理會老媽的叮嚀、習慣了政府的低水平管治、習慣了賺快錢、習慣了戀愛分開,再戀愛再分開、習慣了上Facebook、習慣了被監控……

說了一大堆習慣,原因是最近美國中情局僱員斯諾登潛逃到香港,揭發向來強調尊重人權的美國政府,竟然長期秘密監控多國政府、機構和個人的各種私人通訊一事。但至現時為止,觀乎各國政府,以至社會的溫和(甚至可稱冷淡)反應,教我驚訝的是,難道我們已習慣了被監控?

其實即使沒有斯諾登事件,我一向也堅信從古至今,所有當權者都會用盡一切方法去監控受他們管轄的群眾。當然他們的態度是打死也不會承認的,但你的態度亦應該是打死也不要相信他們不會這樣做。這道理簡單不過,試想想若你是當權者,又有這種能力(搞清楚,不是權力,如果是權力他們就無須鬼鬼祟祟地幹了)和工具,你會不會想監控你的子民?說貼身一點,有哪個老闆不想掌握每個員工的一舉一動和一言一行?問題是他們有沒有這種能耐而已。

令次斯諾登披露美國的惡行,帶出了兩個訊息:1. 美國政府認為(或野心)她們的管轄範圍不單在美國本土及她們的「殖民地」,她們想管轄(控制)的是全世界,所以對所有其他大國進行監控;至於其他小國,不是無關痛癢,就是已淪為美國的「殖民地」,早已受其「掌控」而無須「監控」了;2. 我們不應再存有「作為一個人民政府(不管是哪國、不管是如何產生),她們應該不會這樣做吧!」的良好(或無知)願望了。

上面兩個題目太大,恐怕3日3夜也說不完,我還是想說回「習慣」。美國政府解釋監控是基於要反恐,也由於她們進行監控,已成功阻截了數次恐怖襲擊云云。這理由乍聽是不是也頗有道理,因為911事件實在太可怕、太震撼了,誰也不想再發生一次,更不想在自己的身邊發生。當這種報導、論點被反覆灌輸,我們就會慢慢習慣,亦即是慢慢認同或慢慢接受。但你和我又知道911事件真正的內情、能肯定她們進行監控單單是為了反恐而無其他目的嗎?

有專家研究發現,重複21天以上的事,便會形成習慣,重複85天更會形成穩定的習慣。所以如果一個觀念被別人不斷重複,可能會令你習慣地去相信。但千萬不要,千萬不要變得麻木、不去思考就習慣地接受。莎士比亞說:「習慣,若不是最好的僕人,就會是最壞的主人。」

習慣,在我而言,是一種固執。只有是善的,才值得去習慣。有些事情,我還是會堅持選擇不去習慣。

已經20年了,我仍然不習慣沒有了家駒的音樂;
已經24年了,我仍然不習慣放下,每年6月我仍然習慣到維園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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