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美容 收入合併 精神分裂
為客人創造美麗和自信的外觀,一向是美容師的使命和工作。但近年美容業似乎得到不少「淘金者」垂青,紛紛披甲上陣,殺入美容業領土。當中有看準時機的投資者,亦有與美容業相關的各行業專業人員。
一個行業受到眾人青睞,投身入行,本來是件好事,亦有助推動行業發展;遺憾的是有人「投身不投心,講金不講心。」這些人一方面「強行」進入行業掘金,但另一方面卻不斷以各種不盡不實的言論打擊美容行業,塑造美容業是一個唯利是圖、見錢開眼、胡作非為、無法無天的行業,企圖將美容業形象推往萬丈深淵。這些動作背後的動機是甚麼?還不簡單─有人想說:扮靚是絕對沒問題的,但千萬不要幫襯美容行業啊!
2010 年 6 月 6 日,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又」召開記者招待會,表示光學美容、注射式美容(如肉毒桿菌、美白針等)愈來愈普遍,然後又引述消費者委員會的數字,表示今年首 4 個月接獲 48 宗有關醫學美容的投訴,是去年全年總數的約 38%(即上升了約 14%),當中光學美容投訴佔 54%(即 26 宗),而注射式美容如肉毒桿菌、美白針等投訴每月平均有 2.75 宗,較去年的每月平均 1.33 宗明顯增加 1 倍云云。他們又認為,由未持有醫生資格的美容師為客人注射,市民或須承擔更高風險,建議政府設立專責管理美容服務方面的特別部門。
會上,發言的那位醫生更直接「屈」美容院是沒良心的。他表示,如果美容院是有良心的,便會轉介客人到真正有經驗的、做得好的,而他們(美容院)只是當生意來做,所以都把客人轉介到那些收得平的、拆佣低的……
我先稍為拆穿這個西洋鏡的一些鬼話,請留意上述有底線的部分。
1. 光學美容、注射式美容愈來愈普遍。
到底有多普遍呢?今年首 4 個月較去年同期增加了多少呢?如果你沒有數據,你憑甚麼說愈來愈普遍呢?抑或是你自己做多了很多就叫普遍呢?
2. 消費者委員會的數字,表示今年首 4 個月接獲 48 宗有關醫學美容的投訴,比較去年全年總數約升了 14%。
道理同上,引致 48 宗投訴的基數是多少呢?即是總共有多少人接受了這些服務然後當中引發了 48 宗投訴呢?如果又冇兩年的基數比較,你又憑甚麼說投訴上升了呢?而同時,你們又有沒有告訴大家這 48 宗投訴大部分都與安全問題無關,反而投訴內容主要與效果、服務質素及推銷手法等有關的呢?這些內容又關你整形醫生咩事呢?
3. 他們(學會)又認為,由未持有醫生資格的美容師為客人注射,市民或須承擔更高風險。
這句說話和「Nelson 又認為,由未持有駕駛汽車資格的醫生駕駛汽車,市民須承擔更高風險。」有甚麼分別呢?問題是你在指控別人之前,是否應該要拿出證據,到底現時是否真的有未持有駕駛汽車資格的醫生駕駛汽車嘛!大佬!
4. 建議政府設立專責管理美容服務方面的特別部門。
你們是否講漏了一句:「同時,這個部門最好由衛生署管理,成員均由醫生出任。」呢?
5. 當生意來做,所以都把客人轉介到那些收得平的、拆佣低的。
請問做生意,找收得平的、拆佣低的有甚麼 Shit 問題呢?你的意思是否說,只要收得貴的、拆佣高的就一定是好的、有道德的,而收得平的就一定是衰的、冇道德的?那麼是否只要我收貴你 1 倍,我便比你叻呢?這又是甚麼 Shit 邏輯呢?還有,醫生幫人打BOTOX、打美白針不是當生意來做是當甚麼呢?你覺得自己在懸壺濟世?
6. 真正有經驗的、做得好的、收得平的、拆佣低的……
的的的的,的甚麼呢?的來的去都不肯講的甚麼!那麼難啟齒就讓我來說吧─的醫生嘛。怕醜便不要做,做了、收了錢便不要怕醜。即是說應該轉介給有經驗的醫生、做得好的醫生和收得貴的醫生嘛。自己都開口說是自己人做的了,籠裡雞作反還要賴給美容師!
好了,開這類 PC 其實有甚麼意義呢?召開這 PC 的人到底心底裡想說甚麼呢?高喊消費者安全的道德口號時,你對提升消費者安全地美容方面作出了甚麼工作呢?除了不斷叫人要幫襯就幫襯你們之外,有沒有計劃、建議怎樣提升你們口中那麼不濟的美容師的水準呢?還是索性直接叫他們交出美容行業給你們算了?
可悲的是,這些絕對不是偶然的、或一時錯手的事情,只要稍為留意,其實有跡可尋。每隔 3、4 年,這種言論就會出現一次─2003 年,有位著名的醫生到立法會跟議員說,讓美容師操作彩光儀器,就等同讓小學生拿手術刀去割盲腸一樣危險;2006 年 4 月,有醫生召開記者會,說注射 PAAG 隆胸、整容引發的毀容悲劇,「聽說」是美容師做的。
我今日問了女兒兩個很 Stupid 的問題,問她這兩個問題好像侮辱了她的智慧,但我又想證實我這個 60 後的老而不和她這個 90 後小學生的認知和理解是否脫了節,最終還是問了。
問題 1:美容師的工作是做甚麼的?
問題 2:醫生的工作是做甚麼的?
答案簡單清楚得不得了,你答我答和他答都會一模一樣。管你擁有律師還是建築師資格,當你在開一輛巴士載客的時候,你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巴士車長,這是誰也不能否定的客觀事實。不要一邊賺美容的錢,一邊嫌棄美容師這身分這麼精神分裂,這樣會影響心理健康的。醫生,歡迎你加入我們的行列,為「客人」扮靚,成為一個真正的─美‧容‧師。
真的一將功成必定就要萬骨枯嗎?真的非要犧牲美容行業的聲譽去承托醫護行業的專業、去成就醫生才可賺扮靚的人的錢嗎?真的沒有共存共贏、分工分利、共同打造香港成為醫學美容勝地的空間嗎?台灣省已在積極地推廣美容旅遊,去開發這個超級龐大的醫學美容市場。我們背靠祖國,其實有語言、地利及信心等多項優勢去爭取國內這方面的大量高消費客群,可惜我們的政府不單連一丁點這方面的政策都沒有,兩個行業又一邊暗渡陳倉,一邊自雙殘殺,果真夠精神分裂。
何不停一停、想一想,與其廝殺爭奪一個小餅,攜手合作去共享一個大蛋糕不是更好嗎?
搵食啫,香港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