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八月, 2012

你講大話

我說的不是(或不單只是)梁振英或唐英年,說的是整個政府。

經過一場比詹瑞文的舞台劇更誇張、更搞笑的特首選舉,加上傳媒的揭露,我們都知道了,原來全部都講大話、全部都貪心、全部都冇誠信!原來唐英年一樣、原來梁振英一樣、原來曾蔭權一樣、原來許仕仁一樣、原來麥齊光一樣……原來統統都一樣。

要做一個不太蠢的市民,這一點你是必須要知道的─嚴格來說其實沒有一個政府是不講大話的,只是謊話的程度、技巧和出發點之差而已。原則上,政府是一定會享用完真相的好處,之後才讓你知道真相的;或更甚者是會享盡謊言的好處後,仍然會盡力不讓你知道他們在說謊的。這樣做的原因太簡單不過了─低層次的就是私利,高層次的是有利統治。

現今人類的普遍標準,所謂好處,不外乎就是金錢和權力,還有一樣很重要的,是知識。這3樣東西可稱得上是管治三寶。政治最需要的,排榜首的輪不到人才,而是金錢。單單香港一個彈丸之地,一個小小議員的選舉工程所需的資金便動輒以百萬計,要營運一個政治團體甚至是整個執政架構所需的金錢更是天文數字(不然怎會常傳出那些秘密政治獻金消息);權力和金錢則是對雙生兒,有了金錢便容易得到權力,另一方面,金錢亦可透過擁有權力後「合法地」搶回來;至於知識,當權者最希望的當然是他知道而你不知道了,畢竟蠢人是一定比聰明人易管的,同意嗎?

所以你問政府聯繫匯率是不是將要脫勾,讓港元自由浮動了?即使真相是真的下星期便要脫勾,政府仍會很堅決的告訴你─我們從沒有這個打算,請不要胡亂猜測。又例如政府發現了一名窮農夫擁有的貧瘠耕地下面,原來蘊藏了極豐富的石油或金礦,若發掘出來,這名農夫定會變得富可敵國,但農夫卻一直懵然不知,你認為政府會老實告訴農夫真相,還是會弄個甚麼徵地發展、改善農民生活質素等理由,讓農夫捧著笑不攏嘴的「豐厚收地賠償」走人呢?愈來愈多的跡象和證據顯示有外星生命來到過地球,你又認為如果政府真的接觸過這些外星人,甚至從外星人身上掌握了我們所不知道的新知識和科技,他們又會老老實實公諸於世,和所有的人民甚至和政府的反對派分享嗎?

香港回歸15年來,新舊政府班子給我們訂立了一大堆強積金、膠袋稅、最低工資等爛法例,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完結前,又通過了競爭法和修訂商品說明條例(規管不良營商手法)。政府口裡說的立法精神都是冠冕堂皇,但骨子裡自己卻經常暗渡陳倉。就以競爭法為例,表面說要引進競爭、打破壟斷,但偏偏本來已最有權力和財力優勢、最能掌握政策,但同時又下海做生意,直接與市場競爭的公營機構卻可豁免於競爭法的管轄,這不是恰恰與立法的精神相違背嗎?

再說一個令我火滾多年,由政府帶頭協助製造壟斷的事例─有駕車的人士可能都有試過在街上泊車的經驗,但你有沒有注意自10年前起,政府已經將全港近
2萬個公共停車位收費咪錶轉用八達通作為唯一指定付費方法呢?即是說,作為一位駕駛人士,你若是不肯幫襯八達通這家公司,即使你願意付費,而你身上也有香港法定的流通貨幣,政府也是不准許你使用公共停車位泊車的。唯一的方法,就是你乖乖去申請一張八達通。如果那是私營的停車場我是無話可說的,人家要收貝殼才可泊車,我想泊便得去找些貝殼回來;但路上的停車咪錶明明是公共資源,為甚麼一定要我幫襯八達通這間我不滿意、不喜歡的公司才可以使用公共資源呢?這件事,政府不是擺明車馬協助八達通壟斷市場嗎?當然,政府會說使用八達通收費其實是方便駕駛人士,甚至會比使用現金更方便,相信很多人亦會認同這一點。但這點正正非常重要、亦要非常小心思考─單單方便這一個理由,便足以值得要我們放棄選擇的權利嗎?更何況這個選擇權根本不是我們選擇放棄的─想一想,政府這樣做之前,有問過你和我同意不同意嗎?

說了一大堆,不是叫大家以後都不相信政府,甚至一起來反政府,只是希望大家不會盲目地、天真地認為政府做甚麼都是為我們好、立甚麼法都是為了要保障大眾的,因為在為我們好之前,一定是先為他們好的;在保障大眾之前,一定是先保障管治團體的,香港如是,每個國家也如是。這雖然是我們改變不了的事實,但是有必要知道,知道了便會不易受騙,知道了便會去思考到底政府真正想做甚麼,懂得思考便不會盲從,不會盲從,那些智慧不高但官位很高的高官和政客便不易為所欲為了。

我以為只有這樣,香港才會有點希望。

PS. 我已寫了n次,《競爭法》和《商品說明條例(規管不良營商手法)》兩條新法例都是硬嘢來的,都是對弱勢中小企非常不利的,大家必須提高警覺。若想保持收到最新訊息,可scan下面這個 QR Code登記,有任何新消息,我自會適時送上。祝大家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