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五月, 2014

美容服務 美容師唔准做

看到以上的標題,會不會覺得很奇怪,很不合邏輯?

但我們的政府最近偏偏便下了這樣的一個結論。當然,她並不是說甚麼美容服務都不容許美容從業員做─基本的、簡單的、無乜風險的、不牽涉應用創新科技的……你們仍是可以做的。即是說,其他進階的、複雜的、有風險的、應用上新科技的,斷估你們學都學不會、都掌握不來,索性就交給我們萬能的醫生去做吧!問題就都解決了。

請不要光火,我們這個政府的思維和推出的政策,更奇怪、更不合邏輯的都見識過了,只不過今次偶然,燒上了你的眼眉而已。而今次的偶然,是一次致命的偶然。

他是你頭頂的一領導,
偶爾亂搞在你的行業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O咀,
瞬間便「被」消滅了蹤影。

你我分手在迷茫前路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美容行業曾互放的光亮!   

我相信怎樣說明、舉證、爭取,我們的官員都會有一籃子的理由,然後循序漸進的告訴你,他們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處理,甚至會參考專家顧問報告,然後才會作出合理的決定云云……但請注意,憑過往經驗,以上內容的正確解讀應該理解為─維‧持‧原‧判!

與其繼續對著一座沒感覺、沒反應的機器無力地嘶叫,我嘗試另闢路徑,期望70名為民請命的守門員能看得明真相,為我們主持公道。為此,給他們寫了下面的一封信。

各位尊貴的議員:

回應﹕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就規管美容業界之意見

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領導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下稱「督導委員會」)於2013年11月1日會議,接納其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下稱「報告」),並就美容服務提出建議。以下是本會的回應:

DR事件牽涉註冊醫生,只強行劃分醫療及美容程序,無助解決問題。
就去年DR事件引致有市民傷亡,牽涉其中的操作人員是註冊醫生,反映出醫生亦會出錯,現時政府意圖以風險為藉口把不少美容業的工作轉給醫生,這是極不公平的建議。

督導委員會並無美容業代表,名不符實,對業界極不尊重
誠如高永文局長所說,這個關於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的督導委員會,這次就「美容服務」提供建議,實是名不正,言不順,加上在整個督導委員會中,無一委員來自美容業界。在檢討某行業的委員會中無所屬業界的代表,環顧過去及現時由政府組成的同類委員會,這情況實在非常罕見及不合理。美容業界無法參與督導委員會的討論,勢必令督導委員會的考慮出現嚴重的缺失及傾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亦會存在漏洞。

督導委員會對美容業界缺乏認識,混淆基本概念
醫療與美容本屬兩個截然不同的專業,醫生本身沒經過美容專業訓練,不熟悉美容服務的操作和技術,因此往往在欠缺實務經驗,甚至在脫離事實的基礎上提出建議,導致建議完全失焦。例如報告第一項建議提及,注射程序及使用氣壓槍以無針方式注射美容物質等程序應由註冊醫生進行,但事實上,在美容業界日常運作中,這些程序本來就是交由註冊醫生進行;又例如報告中第二項建議,列明「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程序,應該由註冊醫生進行」,事實上,在美容行業裡,這些程序根本不會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

此外,報告第三項建議,只為尊重傳統行業,所以將紋身和穿環這兩項「美容程序」豁免被歸類為「醫療程序」,可「繼續」由美容師操作。然而,紋身和穿環本身就不屬美容服務(紋身和穿環向來是另一獨立行業)。況且,若果以歷史由來已久作為獲得豁免的理由,那麼美容業中很多服務(包括各種能量儀器的使用)亦已經有數十年歷史發展,是否也可以引用該理由歸類為傳統行業而獲得豁免?此外,督導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均拒絕交代何謂「傳統」的準則,以致在界定各種服務的性質和為各種服務提供豁免時出現「多重標準」。

督導委員會企圖「一刀切」將所有美容服務所用的「美容儀器」歸類為「醫療儀器」,做法極端,破壞業界的正常運作,嚴重打擊從業員生計

報告建議有十五項程序涉及儀器的使用,留待日後討論規管醫療儀器才處理。可是現時美容界使用的儀器主要是為美容而設計及製造,根本不是醫療儀器。由此可見建議的討論框架與討論對象是完全錯配。這樣在在反映出以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謬誤。而既然美容儀器不一定屬於醫療儀器,那麼能夠使用美容儀器的,亦無必要是註冊醫生。事實上,美容業界有很多從業員,對美容儀器的認識和操作經驗都比註冊醫生豐富得多。再者,社會花費大量的資源去培育救人治病的醫生,如由醫生提供美容服務並不恰當,而且浪費公帑和社會資源。

因此,本會強烈反對以「一刀切」的方式,將用於美容程序的儀器一律歸類為醫療儀器討論。若督導委員會硬推這個矯枉過正的建議,不但會破壞美容業的正常運作,更會直接導致大量美容從業員被迫放棄工作、變相否定他們多年辛勤學習的成果和累積的豐富經驗,嚴重打擊他們的生計。

基於以上回應,本會建議:

(一) 為著消費者安全及利益,業界支持提高行業監管,但必需由認識美容業的專才研究監管方式,而非由醫學界代表組成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業界主張成立一個得到消費者、政府及業界各方認可的機構擔任此角色,並長遠推動業界專業化及未來發展。例如另設美容業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將所有關於美容業界的問題,包括美容從業員的專業水平、美容儀器的使用和安全,以至行業監管等事宜置於此督導委員會之下作全面和專門的討論,並提出建議。

(二) 政府當局應協助美容業界制訂一套完善的規管制度,讓業界實行專業監管,從而提升美容業的服務質素及從業員的專業水平。

謹請各位議員考慮及接納本會的意見。

香港美容業總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葉世雄 謹啟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車的二三事

有習慣看我每期在此發噏瘋的讀者都應該會注意到,我多次在編者話中以車作主題。車和男性好像天生便會自動掛鉤似的。小時候已經很喜歡玩具車,即使家中很窮,但媽媽仍是對我很縱容,每每在背著我去賣完菜後,都會抵禦不住我的眼淚攻勢,滿足我的「買車」索求。因此我亦很樂意跟著媽媽去做小販,賣菜去!還記得一些街坊店舖的老闆每次見到媽媽帶著我便會問:「太子爺(他們叫我媽「菜婆」,即菜檔的事頭婆,所以我便成了菜檔的太子爺),仲有邊架車未買啊?」我便會滿足地笑得眼咪咪。

「新車」到家的行駛期一般都很短,很快就會步入解剖研究階段,幸運的會被改裝成世上獨一無二的新車款,其餘不幸的大多都變成後備零件,或供我進行機械實驗用,為我的邏輯思維打好堅實的基礎。

對車的興趣沒隨著長大、身邊出現更多吸引的事物(例如美女和電子玩具)而減淡,反而對車的事物一直特別在意。一到18歲便儲錢考駕駛執照(是要儲錢的,我們那個年代比較少天掉下來的東西,想做甚麼,都要自己事先儲錢的)、儲錢買第1輛二手車、儲錢買第1輛新車、儲錢改車,當然也和大部分熱血車族一樣,參加過第1次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的汽車競技活動。

這種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的汽車競技活動維持了一段日子,但畢竟人到中年,伴隨著年齡增長的,除了骨質疏鬆外,更有一大堆責任和包袱,那些年參與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活動的日子,無奈地早已離我遠去。現在仍在參與有關汽車的事情,就是在能力範圍內,盡量保育一些當年心儀過的汽車,讓它們可傳留下去,和參與一些車會的工作,與一班志同道合的車友推廣汽車文化。

一直希望香港能有正正當當的賽車運動,可惜這希望從未出現過一絲曙光。反而非正式的有關活動受到大力打擊。當然,在安全角度而言,非法賽車活動絕對不應鼓勵的,但有關方面有真正正視過這些實實在在存在的訴求嗎?參與非法賽車活動的人都很想非法嗎?他們有合法的不參加,而去選擇非法的嗎?可能你會聽過香港地方太小、太繁忙,不適合舉辦賽車運動等理由。論地方小,香港會小得過澳門嗎?新加坡地方又會比香港大,又會不及香港繁忙嗎?人家兩地的國際賽事搞得有聲有色,我們只有數十年的民間在爭取、爭取,再爭取……

最近收到2個有關車的好消息。一個實現了,一個泡了湯。實現了的一個是澳門給我帶來的;令人失望的,再一次─又是香港政府!

由於每年都與「毅行者」及「亞太區美容展」的舉行時間都有衝突,已有很多年沒有出席「澳門格蘭披治大賽」的活動,適逢今年是大賽的60周年紀念,賽會邀請了香港一些車會派出車輛到東望洋賽道參與特別表演活動,有幸我的愛駒又被選中,加上由車輛運送以至2星期活動期內的全程食宿費用皆由賽會包辦,當然不會錯過如此難得的機會。這是一次愉快難忘的經驗,愉快的不單是有人付鈔我去玩,也不單是能駕駛心愛的跑車在賽道馳騁;愉快氣氛可說在全個澳門都感受到。甫踏足澳門碼頭,便能感覺比任何節日都更濃烈的節日氣氛,部分街道封閉變成了賽道,但計程車司機沒在抱怨;受警察為我們香港來的車輛開路影響,被堵住的駕駛者不單沒有皺眉,還不斷與我們揮手;途經路上的行人不停在拍照,面上展露著笑容……這種全民歡樂的歌舞昇平景象,在香港,實在是久違了!

另一邊廂,消息傳來世界賽車大會有意選擇香港,作為主辦第1屆電能方程式賽事的第3分站比賽城市。以為一不離二,以為好事齊來,以為香港賽車運動快將看見第一線曙光……但很快,受賽道設施、保安(原定賽道會經過解放軍和政府總部,但遭政府以阻礙解放軍及官員出入為由否決)、交通安排、安全等一大堆「當然理由」阻撓,香港又被人家剔出了賽程。又一次因「內部因素」引致申辦失敗!又一次好夢成空!

不想讓你做的事,始終有不讓你做的理由。正如我們已再三強調美容師願意透過考核去證明他 們有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可以處理具風險的美容程序,但政府仍是充耳不聞,堅持認為只有醫生的資格才叫資格。長此下去,相信距離大家要進行估計可能或許是不太恰當的「非法美容活動」日子不遠矣!

BTW. 告訴你為甚麼很多男人節衣縮食都想養一部汽車。因為那是在地產霸權下,他能力範圍能擁有的唯一純私人空間。

竹 的二三事

不知何解,自小就很喜歡竹。感覺竹很優雅脫俗,甚至幻想過將來到四川找個竹林蓋間小屋過退休生活。不過,按現時中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到四川找個竹林蓋間小屋分分鐘要過億人民幣。按我為人民幣服務的能力,這個幻想也是時候幻滅了!

但最近幾件事都不約而同和竹很有緣。首先是因公司搬遷,所以請堪輿師傅勘察一下新環境;見新年快至,所以也順道請師傅到家中看一看新一年的方位調整。師傅著我要在門前花圃種點竹,這個建議一償我多年想要種竹的心願。之前會擔心家中種竹,待長大後Size會不會誇張了點,現在既是師傅叫的,種了再說!記得上月有一次上山尋草藥時,曾看到一些初長的竹苗很漂亮,於是帶齊工具再出發上山,現在竹苗已在家中了。(按:其實這事在思想上掙扎了很久(當然行動上並沒有半點掙扎)─這樣把山上的野樹苗採回家算不算是盜竊?現今上山採藥又算不算擅取公物?)

另一件事,一天到職訓局開會,會後回程時路過一看似賣揮春的攤檔,視線被一副對聯吸引了。對聯上寫:
「一等人忠臣孝子」「兩件事讀書耕田」心想,現今真的還有這種思想的人嗎?覺得寫字的人蠻有意思,於是走回頭駐足欣賞其他揮春與對聯,方才發覺這攤檔並不是在賣揮春對聯,原來是在推廣書法的。檔主在賣一樣叫「書法水寫布」的東西,只要用毛筆沾清水,便可在水寫布上寫出如墨水一樣的字,待水乾了,字便消失,這樣便可不斷反覆習字,比起從前習毛筆字的事前事後工夫,這種「書法水寫布」確實方便又廉宜,待習之有成,字體可見得吓人時才真正磨墨寫字不遲。有意思,二話不說掏腰包有帖沒帖的各買一張,回家寫字去也。

30元一張的水寫布原來還附贈大狼毫毛筆一支。不是甚麼科學毛筆,是一支大多數人都久違了,真真正正在一根竹子前端繫上軟毛的毛筆。

毛筆守護了我們中國的文化數千年,但由於寫毛筆字確實是件不易掌握的事,於是慢慢被我們放棄了,被西方的新式書寫工具取代了。用鉛筆和原子筆寫字確實容易得多,但慢慢又發覺,其實用鉛筆和原子筆也不容易寫出秀麗的字,想字靚,也一樣要練習的,所以用打字機甚至電腦鍵盤打字最好了,人人打出來的都一定靚,而且還可選字款,楷書、篆書、隸書、草書,顏真卿的、蘇軾的、王羲之的,統統手到拿來。哈哈,從此不用再花時間練字了……但這真是個好消息嗎?再想一想,原來不單毛筆字,還有很多很多要練習才可掌握的事情,都漸漸被我們放棄了,因為新的「科技」為我們帶來更「方便」、更有「效率」的「工具」!

另一件和竹有關的事,也是一種技術,一種我很好奇,亦很有興趣學的技術─搭棚。日前駕車經過大埔林村,見路邊廣告牌大字寫著「林村許願節」,大字當然和毛筆無關,是電腦Printer的傑作,往裡看,主角是許願樹旁正在搭建,用作新春期間表演節目用的傳統巨型戲棚。既叫傳統戲棚,自然是搭棚師傅以竹搭建的。

不知你有否曾經對竹棚感到驚訝,我則每見竹棚都會驚嘆至O咀的。不管是18樓維修糞渠,失驚無神橫空出現的小棚架,還是興建百層大樓,拔地而起直達雲際的摩天巨棚,一律都能穩如泰山,不由你不折服!你有想像過這些搭棚佬到底是怎樣做得到的嗎?

傳統搭棚技術都是師徒相授的,這些搭棚師傅和那些釘板師傅、扎鐵師傅等都被統稱為「地盤佬」,他們沒拿到甚麼物理學、建築學學位,甚至有連學校也未進過的,但他們憑這門單單以自然生長而成、不同長度的竹和鹹水草做材料,一支簡單鐵鉤作工具的中國獨有的搭棚技術,和西方那種經過精密計算,統一質量生產的鐵通加鐵碼作材料,按說明書去製作,原則上人人都會搭建的鐵棚架相比,不單一點也不落後,而且肯定Efficient和High tech得多!

不信我們來比較一下。成本方面,中國的竹棚明顯已先勝一籌,竹和鹹水草固然比鐵通鐵碼便宜得多,在重量上更見優勢,重量輕代表運輸成本低且機動性強,機動性強即是工人可同時攜帶更多材料工作,例如工人可帶整天要用的鹹水草爬上棚架工作而不用來回補充,若換了帶整天要用的鐵碼在身上,莫說爬上棚架工作,相信工人連路也走不動了;重量(Mass)輕同時也代表了更安全,竹棚相比鐵棚,何止輕盈10倍,稍有物理常識者都知道,物件向上堆疊(棚一直搭高),即Mass向上增加、累積,形成愈來愈大的Potential energy,萬一棚架倒塌,這些Potential energy會突然釋放,變成Kinetic energy,這時當然是Mass愈大,鑊就愈大啦。所以,即使中式的竹棚倒塌,所引致的破壞是遠不及西式鐵棚架的。而靈活性、彈性方面也是竹棚優勝的,搭棚師傅可在沒有預先設計及不需特別配件下,按現場實際需要搭出任何古靈精怪形狀的棚架,相反鐵棚在沒有預先準備和特定角度的配件配合下,就只能一板一眼地搭個四四正正的棚架出來。

中式竹棚架雖優於西式鐵棚,但你會發現,竹棚正慢慢地被鐵棚取代中,和寫毛筆字一樣愈來愈少人會用了,所以我很想學好書法和學會搭棚。可惜搭棚不像習字,不能買些竹子回家練習,否則不跌死也會把樓上住客嚇壞!

到底我想說甚麼?我想說我們中國很多學問是很勁、很有內涵的,學會了連人都變得很勁、很有內涵的,但偏偏我們都一一捨棄,跑去學人家西方的東西。為甚麼會這樣?因為今天大家都只追求方便,講求效率,於是所有不單要學,還要習很長時間才做得好的,而且不能量產的(即不能賺大錢的)東西都被認為不合時宜,都趕不上時代了,最好能有工具來幫助速成,最好人人都能做到,最好能統一Outcome人人做出相同品質。於是人都被工具化了,人人做著統一而機械化的工作,這正正就是統治者最想要的了。

但這個時候我會想,在只重效益不重個人技能和內涵的時代裡,我和你和他和阿甲和阿乙和阿丙和阿丁到底又有啥分別?

我也在想,到底這是進步還是退步?到底我們在進化還是在退化?你有想過嗎?

不戰而勝 高下立見

我既不善戰,也不好戰;沒有鑽研《孫子兵法》,更對政治沒興趣;不喜歡逛街,也不好Shopping,只是上星期到元朗區買點東西時,真的被迫爆整條大馬路的人潮嚇倒了(作為香港的駕駛者,經常會遇上塞車,交通燈轉綠燈仍不能通過也是常情,但行人過路燈轉綠而竟然「塞人」過不了馬路,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心下一涼,回看香港這十多年的發展情況,原來遇上真正高手,未懂得還手便已徹底敗陣下來,才不禁想起孫子的智慧的奧妙精深!

《孫子兵法》曰: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原來擊敗你不一定要和你打到頭破血流,或兜口兜面窩你幾錘然後問你服未的。勝之以力,反而可能會激發手下敗將的鬥心和潛能,萬一對手真的知恥近乎勇,發憤圖強,那不是為自己製造了一個更強勁的對手?

真是精彩過睇泰拳或Boxing的,且花點耐心,聽我道來。

日前在尖沙咀名店林立的廣東道,有百多名香港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參加一個名為「驅蝗行動」的遊行,反對「一簽多行」的自由行措施造成過多內地旅客湧港,令香港不勝負荷;更沿途指罵內地旅客是「蝗蟲」。但期間又有支持有關措施的「愛國」團體出來反對這批反對人士的反對行為,雙方短兵相接,反來反去,爆發罵戰,場面混亂,不少商店立即暫時關門停業,免得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這種不就正正是「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嗎?反對及支持的兩批人(兵)面對面於鬧市(城)罵來罵去(伐),大不了動武收場,雙方都不會有何得著。但今次主動出兵的是香港反對自由行政策的人士,這樣出來罵罵內地遊客是蝗蟲,除了令香港人更乞內地人憎之外,難道以為能動搖到中央的政策嗎?有考慮過中央當時這樣安排的動機嗎?真的只是單純為照顧一下香港當時急須復甦的經濟嗎?是你想不要就不要的嗎?更大的疑問是,今天才去反對自由行政策,能得到大多數香港人的支持嗎?又有考慮過香港現時的處境嗎?

上面引述的《孫子兵法》大意是說,最上等的用兵之道是運用謀略,根本不用打的,其次是透過外交關係達到目的,再次一等的會用兵用槍,最下等的策略才會破壞敵人的城池(即使是破也是破對方的城池,不是自己的)。而綜觀整個博奕中,中央一直採用上兵伐謀之「自由行」策略,不單干戈未動已控制大局,不知就裡的港人更要感恩圖謝,多謝中央對香港經濟的恩賜。然而港人至今仍懵然不知,仍在討論香港的景點及各區的「接待能力」和「承載能力」,一點也沒發現十多年來不斷在流失「謀生能力」。講得白一點就是─香港今天是靠甚麼開飯的?

自97回歸以來,一直有不少人對中央不信任,認為中央一定不會給予香港自由民主,駐軍香港便是為了要在必要時以軍事鎮壓港人云云。對於中央會不會給予香港人絕對民主自由,我沒抱太高期望,但無論港人如何反斗,我是絕對不相信中央政府會對香港伐之以兵,攻己之城的。不單不會,是根本無此需要。所以你看,十多年來香港人喜歡罵、喜歡反、喜歡示威遊行,一概隨便你,中央政府仍一貫繼續大力支持香港經濟「發展」,保持香港繁榮。關鍵是怎樣的「發展」?

無疑這十多年來,自由行確實為香港經濟帶來了很大的裨益。相信沒有甚麼生意是好做、容易做得過有人給你一大批手持大把現金,而且甚麼貨品都要買的客人吧?先勿論這種裨益是否惠及各行各業和各階層,它存在一個最大的隱憂是這產業是非自己所能主宰,而是要睇人面口做人的,因此你常會聽到內地旅客說:「你們香港人牛甚麼?要不是中央支持、要不是我們來消費,香港早就完蛋了!」

但自由行對我們影響更深遠的,是令香港產業極度單一化。內地旅客在港的瘋狂消費當然是推高了香港的GDP,但同時也瘋狂地推高了租金、物價和工資,因此只有能做旅客生意的行業才能混這趟水,其他產業漸被邊緣化,甚至被淘汰,而香港政府接受了這個「恩賜」後,也在政策上配合,對其他產業採取接近「零發展」的策略。香港,就這樣在停滯的情況下,眼巴巴看著其他經濟體向前發展了十幾年,自己則原地踏步。

如果從來沒有自由行,香港真的早就垮了嗎?亞洲四小龍中,只有香港受自由行的奶水所「恩賜」,但人家那自力更生的三小龍就垮了嗎?同期香港的經濟增長水平只和其他地區相若而已,新加坡甚至超前於香港不少呢。

原來要制服一個人,最有效的方法是給他錢,讓他食慣、使慣、懶慣,即使十多年後給他發覺原來你不是他的恩人,那又怎樣?到時腰肥氣短的他還能拿甚麼來發你圍?

其實我對內地旅客的豪情壯語某程度是同意的,今天,我們似乎已牛不起!但自由行旅客只是兵,與其繼續打最低層次的伐兵戰術(上街示威、喊滅蟲),倒不如重新起步,練好自身武功,創建形勢,伐之以謀。所以與其探討香港的承載能力,不如探討香港的謀生能力吧。

那些年,已經溜走的幸福日子

小時候家裡很窮,窮得連吃也吃不飽,當然未嚐過奶粉是甚麼味道。記憶中,我們幾姐弟長大的歲月中只喝過鷹嘜煉奶混開水。那時人人都很窮,但卻很有幹勁。還有,那些年的媽媽也不用像今天的媽媽般要到各區去搶購奶粉的。

那時候大家都很勤奮工作,而且對明天都充滿希望。媽媽會竭盡所能供我們讀書,也叫我們要努力去讀,讀好書將來便能找份好工作,可改善生活。但每天要應付3份工作、從未上學的媽媽既沒時間,也沒能力協助我們學習,書讀得好不好,就得看各人上輩子的造化了!

年青的時候,喜歡開車上太平山頂,俯瞰山下的高樓大廈,然後心裡在想:「下面的大廈將來會有多少幢是屬於我的呢?」就這樣,初生之犢有了不斷工作的原動力。屈指一數,投身工作廿多年,記憶中除了一次患上肝炎怕傳染客人因而休假外,原來從未讓自己放過假。然而,這樣的生活當然並未有讓根本不是這種材料的我得到太平山下任何一幢大廈。

也不是不甘心或不知命要去強求,只是似乎習慣了每年每月每天都有完不了的工作和任務。別說停下來,即使只是早點下班都會有強烈的罪惡感。但最近因照顧家人,不得已減少了工作的時間、推掉了大部分應酬,才發覺,原來日子還是照樣地過,原來天真的不會塌下來!

然後,近日在網上看到這樣的一段文字,精彩地描述了我等大眾矛盾、可笑的一生……大家似乎都急於成長,但成長後又哀嘆失去童年;大家都不顧後果地以健康去換取金錢,然後又期望用金錢可換回失去的健康;大家會對未來感到焦慮不已,但卻又無視現在垂手可握的幸福。因此,他們彷彿既不活在當下,也不活在未來;活著彷彿從來不會死亡(總有忙不完的事);臨死前又彷彿從未活過(總有該做的事沒做)……

到底甚麼才是好日子?生活,又要改善到怎樣才算好呢?到底幸福已在身邊,還是在那遙遠的地方?

偽道德

對上2個月連續主持了3個主題相同的講座,分別只是由不同單位舉辦,不單3個講座都有一個共同的題目,而且這題目更是過去10年不停在討論的。

10年,不能算是一個短時間。10年時間,任何事情也可以起很大的變化,因此方會有十年人事幾番新之說。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會有不同的事須要去做,有不同的問題要去處理,所以如果有些問題10年都解決不來(或沒有去解決),倒真的值得認真思考一下,到底是這問題根本不重要,還是有人根本沒真正打算去解決這問題?

我講的題目不是政改不是普選,這些題目不輪到我講,也是沒得講的了,談判從來都是要看手上的條件的,過去沒把握時間去創造自我條件,到今天仍在吃奶的香港,又憑甚麼來談判呢?這點我在186期已說得夠明白了。

幾個講座中探討的共同題目是─「美容師能否繼續操作光學美容儀器?」可能不少讀者的即時反應是:「嘩!仍在講這題目?不悶的嗎?」

確實是悶的,且悶爆了!講到連我自己都不想講了,但偏偏近日行內又在流傳美容師將不能繼續操作激光、彩光儀器的傳言,於是不停有人問:「聽說快要禁止美容師使用激光、彩光儀器了,是不是真的?我們該怎麼辦?」於是,又講了。

當然,空穴來風,事必有因。10年前(嚴格來說是11年前,即2003年),有不允許美容業使用激光、彩光儀器之說,是因為當時政府表示為保障公眾安全,欲立法規管醫療儀器,而奇怪地不少美容院在使用的美容儀器(包括激光和彩光儀器)又將會「被」定性為醫療儀器,而每天在美容院內使用這些儀器的當然是美容師,按簡單邏輯思考,不難推論若由不屬醫療專業的美容師去操作一些「醫療儀器」,其資格與能力自然存疑了,由一些資格與能力俱存疑的人員去操作這些應用在人體身上的「醫療儀器」當然是天大的不恰當行為了。於是有人走出來說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不恰當的行為當然要盡速被取締了。這樣看來是不是很合理?

之前已講了很多,今次我不想在此討論我不認同把作美容用途的儀器定性為醫療儀器的論點了,我只想嘗試帶出一些可怕的事實。

長官們一直表示,並無意針對或扼殺任何一個行業的生存和發展空間,他們所做的一切(例如把美容院用的儀器都納入作醫療儀器規管)都只是為了保障公眾的安全。噢,又無意扼殺任何行業,又保障市民安全,出發點很正確、態度也很對啊!Isn’t it?所以,儘管我並不同意他們企圖採用的規管方式,我仍是同意要去研究、要去討論,怎樣的規管才可真正保障公眾的安全。只是,不同的界別、不同的背景、不同的角度,以至不同的利益在背後,都會有不同的考慮和見解。因此,這些影響多種不同持份者的規管肯定會引發紛紜意見,加上定立一條新的法例往往需時經年,實非一時三刻能解決之。

但如果真的有心要保障公眾的安全,在法例又未有定案時,是否也應要考慮採取些甚麼措施,去提升公眾在接受使用這些「儀器」的美容服務時所獲得的安全保障呢?而我認為不管這些器具最終被定性為「美容儀器」或是「醫療儀器」,最能確保這些器具被安全地使用,莫過於確保使用這些器具的人具備應有的知識和技能,而確保使用者具備應有的知識和技能,莫過於提供相關的訓練和考核。這樣簡單的邏輯我們的高官不會搞不懂吧?只要器具不變、用途不變,是不會因為你將來叫它做甚麼儀器,便會改變操作者所須要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的,這些應該也是常識吧?

基於這理念,10年以來,不斷向教育局(技能提升計劃)、職業訓練局(美容美髮訓練委員會)、僱員再培訓局(行業諮詢網絡)等部門建議針對操作這些「儀器」的人員提供適切的訓練,但結果都一一被「種種理由」婉拒了。當然我知道這些「種種理由」都不是真正的理由,大家亦不是不明白我上面所說的邏輯。真正的理由是大家都怕,怕矛盾、怕尷尬─由於有關議題尚有頗大爭議,於是有關部門怕若訓練了一批操作人員,萬一日後真的立法不允許某界別的人員操作某些儀器,便可能會引發矛盾的情況,也可能會為部門與部門之間帶來尷尬。這些真正理由,當然是不能Official地寫在這些政府部門或公營部門的會議紀錄上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規管落實前決不進行這些培訓,那些萬一便一定不會發生了。

好了,結果又如何呢?結果亦是因為種種原因,直到今天,2014年5月,由推出諮詢文件至今整整11個年頭,醫療儀器規管尚未立法,11年來亦未有任何法例對這些儀器或操作人員作出規管。你說可怕嗎?

可怕的並不是仍未對醫療儀器或美容儀器進行立法規管;可怕的並不是立法會的立法速度慢,可怕的是那些官僚們不要讓自己尷尬或揹黑鍋比市民的安全或某行業的發展更重要的價值觀;可怕的是他們永不會面紅地說做甚麼都只是為保障公眾安全的偽道德!

10年過去,爭議再起─2012年DR事件(一宗跟光學美容儀器完全無關的細胞注射療法事故)再次引發規管醫療機構和醫療儀器的討論;又再有人走出來說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要把所有激光和彩光美容儀器定性為醫療儀器,當然也再次倡議要禁止美容師操作這些「屬於」醫療界別的儀器。更糟糕的是,本來正要推行的美容行業資歷架構,也由於有內容涉及光學美容部分,整個推行進度(包括培訓和認證)又再遭受到阻延。不難推斷,官僚又會再一次使出只要規管落實前決不推行這些培訓或認證便一定不會令他們尷尬的絕招去處理這個問題。

我真的很想有官員能回答,如果過去的10年政府有積極去培訓操作光學美容儀器的人員,是對公眾較有保障,還是像現在那樣,10年來都停留在爭論階段,才是對公眾最好的保障呢?

為了你們的偽道德,到底我們還要奉獻多少個10年呢,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