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服務 美容師唔准做

看到以上的標題,會不會覺得很奇怪,很不合邏輯?

但我們的政府最近偏偏便下了這樣的一個結論。當然,她並不是說甚麼美容服務都不容許美容從業員做─基本的、簡單的、無乜風險的、不牽涉應用創新科技的……你們仍是可以做的。即是說,其他進階的、複雜的、有風險的、應用上新科技的,斷估你們學都學不會、都掌握不來,索性就交給我們萬能的醫生去做吧!問題就都解決了。

請不要光火,我們這個政府的思維和推出的政策,更奇怪、更不合邏輯的都見識過了,只不過今次偶然,燒上了你的眼眉而已。而今次的偶然,是一次致命的偶然。

他是你頭頂的一領導,
偶爾亂搞在你的行業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O咀,
瞬間便「被」消滅了蹤影。

你我分手在迷茫前路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美容行業曾互放的光亮!   

我相信怎樣說明、舉證、爭取,我們的官員都會有一籃子的理由,然後循序漸進的告訴你,他們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處理,甚至會參考專家顧問報告,然後才會作出合理的決定云云……但請注意,憑過往經驗,以上內容的正確解讀應該理解為─維‧持‧原‧判!

與其繼續對著一座沒感覺、沒反應的機器無力地嘶叫,我嘗試另闢路徑,期望70名為民請命的守門員能看得明真相,為我們主持公道。為此,給他們寫了下面的一封信。

各位尊貴的議員:

回應﹕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就規管美容業界之意見

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領導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下稱「督導委員會」)於2013年11月1日會議,接納其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下稱「報告」),並就美容服務提出建議。以下是本會的回應:

DR事件牽涉註冊醫生,只強行劃分醫療及美容程序,無助解決問題。
就去年DR事件引致有市民傷亡,牽涉其中的操作人員是註冊醫生,反映出醫生亦會出錯,現時政府意圖以風險為藉口把不少美容業的工作轉給醫生,這是極不公平的建議。

督導委員會並無美容業代表,名不符實,對業界極不尊重
誠如高永文局長所說,這個關於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的督導委員會,這次就「美容服務」提供建議,實是名不正,言不順,加上在整個督導委員會中,無一委員來自美容業界。在檢討某行業的委員會中無所屬業界的代表,環顧過去及現時由政府組成的同類委員會,這情況實在非常罕見及不合理。美容業界無法參與督導委員會的討論,勢必令督導委員會的考慮出現嚴重的缺失及傾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亦會存在漏洞。

督導委員會對美容業界缺乏認識,混淆基本概念
醫療與美容本屬兩個截然不同的專業,醫生本身沒經過美容專業訓練,不熟悉美容服務的操作和技術,因此往往在欠缺實務經驗,甚至在脫離事實的基礎上提出建議,導致建議完全失焦。例如報告第一項建議提及,注射程序及使用氣壓槍以無針方式注射美容物質等程序應由註冊醫生進行,但事實上,在美容業界日常運作中,這些程序本來就是交由註冊醫生進行;又例如報告中第二項建議,列明「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程序,應該由註冊醫生進行」,事實上,在美容行業裡,這些程序根本不會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

此外,報告第三項建議,只為尊重傳統行業,所以將紋身和穿環這兩項「美容程序」豁免被歸類為「醫療程序」,可「繼續」由美容師操作。然而,紋身和穿環本身就不屬美容服務(紋身和穿環向來是另一獨立行業)。況且,若果以歷史由來已久作為獲得豁免的理由,那麼美容業中很多服務(包括各種能量儀器的使用)亦已經有數十年歷史發展,是否也可以引用該理由歸類為傳統行業而獲得豁免?此外,督導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均拒絕交代何謂「傳統」的準則,以致在界定各種服務的性質和為各種服務提供豁免時出現「多重標準」。

督導委員會企圖「一刀切」將所有美容服務所用的「美容儀器」歸類為「醫療儀器」,做法極端,破壞業界的正常運作,嚴重打擊從業員生計

報告建議有十五項程序涉及儀器的使用,留待日後討論規管醫療儀器才處理。可是現時美容界使用的儀器主要是為美容而設計及製造,根本不是醫療儀器。由此可見建議的討論框架與討論對象是完全錯配。這樣在在反映出以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謬誤。而既然美容儀器不一定屬於醫療儀器,那麼能夠使用美容儀器的,亦無必要是註冊醫生。事實上,美容業界有很多從業員,對美容儀器的認識和操作經驗都比註冊醫生豐富得多。再者,社會花費大量的資源去培育救人治病的醫生,如由醫生提供美容服務並不恰當,而且浪費公帑和社會資源。

因此,本會強烈反對以「一刀切」的方式,將用於美容程序的儀器一律歸類為醫療儀器討論。若督導委員會硬推這個矯枉過正的建議,不但會破壞美容業的正常運作,更會直接導致大量美容從業員被迫放棄工作、變相否定他們多年辛勤學習的成果和累積的豐富經驗,嚴重打擊他們的生計。

基於以上回應,本會建議:

(一) 為著消費者安全及利益,業界支持提高行業監管,但必需由認識美容業的專才研究監管方式,而非由醫學界代表組成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業界主張成立一個得到消費者、政府及業界各方認可的機構擔任此角色,並長遠推動業界專業化及未來發展。例如另設美容業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將所有關於美容業界的問題,包括美容從業員的專業水平、美容儀器的使用和安全,以至行業監管等事宜置於此督導委員會之下作全面和專門的討論,並提出建議。

(二) 政府當局應協助美容業界制訂一套完善的規管制度,讓業界實行專業監管,從而提升美容業的服務質素及從業員的專業水平。

謹請各位議員考慮及接納本會的意見。

香港美容業總會
執行委員會主席

葉世雄 謹啟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1 comment:

  1. Janelle, 28. 八月 2014, 5:38

    Woot, I will cetalinry put this to good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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