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冷靜期──「港孩」式教養方法
這兩日有兩則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這兩則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新聞,但當中卻有著相同的啟示。
新聞 1──「港孩嬌生慣養 易有情緒病」
「據香港健康情緒中心表示,香港嬌生慣養的孩子近年由一成增加至三成,這些嬌養的『港孩』因為被父母過分寵愛,欠缺自我照顧能力,長大後會較易有情緒病。『港孩』的家長則大多只著重孩童的學習能力,而不太關心他們的自理能力,有學生讀至小六仍不懂自己洗澡和綁鞋帶,家長甚至買鞋時只選購有魔術貼的鞋來遷就他們。有踏入青春期的『港孩』雖期待獨立,但又缺乏能力而導致情緒低落;更有年逾 30 的成年『港孩』,不懂處理人際關係,遇上問題只懂向母親求助,結果患上焦慮症。香港健康情緒中心呼籲家長不要過分保護子女,要讓他們嘗試獨立,例如要求做簡單家務,讓他們有機會面對挫折……」(編按:這呼籲也太他媽的過分保護兼含蓄了吧?大佬,請問做簡單家務能讓他們面對甚麼挫折呀?!)
這則新聞令我想起去年出版的一本叫《港孩》的書。書中提到所謂的「港孩」,普遍有以下特徵:
*外表早熟,心智遲熟。
*很喜歡玩,但無甚興趣。
*對大部分事情最普遍的反應是沒有反應。
*擅於「看見」,不擅「閱讀」;擅於「收聽」,但從不「理解」。
*渴望被注意,但又沒有面對群眾的信心。
*甚麼都不在乎、不介懷、不思考、不要求,典型答案是:不知道。
*沒有責任感,沒有自理能力,同時也沒甚麼好奇心和欲望。
*不珍惜學習,不嚮往長大,不怕悶,只怕辛苦。
*精於計算結果,毫不享受過程。
*本性善良,不吃人間煙火,當然也未經任何苦楚及傷害。
雖然並不見得所有香港兒童皆是如此,但不能不同意以上特點確實描繪了今日不少「港孩」的真實模樣吧。書中更直指引致問題「港孩」出現的主因非出於孩子本身,而是因為有那些為了與別人比較的、為了表現自己付出了大愛的,而不是懂得真正如何去愛護孩子的「問題父母」。如新聞述,這些父母會給孩子最好的「保護」、最好的「照顧」、最好的物質、學習最多的武藝、拿最多的證書,更會提供最好的「7 日 24 小時全套起居服務」。算是廿四孝父母了吧?
但這就是真正的愛護、是真正的育兒嗎?還是其實在討好孩子、其實想炫耀於人前呢?
所謂「養不教,父之過;教不賢,師之惰」。今天的父母誰不為工作疲於奔命?孩子沒教好,專責教育的老師責任不是更大嗎?這個說法我倒是部分贊同的。但老師的失責主要不在於未能作育成才(那是完成過程但未能達至預期目標而已),錯是錯在根本─錯在腰板不夠硬(根本沒腰板的又另計)。錯在與問題家長、與問題制度同流合污。
老師們會怕他教出來的孩子將來不成器嗎?試問有幾個老師會於2、30年後,仍會知道、仍會去管多年來數以千計的「工作成果」今天是個甚麼模樣?那他們怕甚麼?其實也很多的:他們要怕被學生家長投訴、要怕未達校長定的指標、要怕辦學經費不足、要怕收生不足、要怕被殺校……但誰會怕你的孩子變不變「港孩」?誰有那麼多閒暇,又有那多管閒事的勇氣去挑戰今天那亂七八糟的教育制度?你工作很忙嗎?Sorry,老師的工作也是很忙的!
有如此父母便會有如此孩子,以此類推,舉一反三,不難理解下一宗新聞帶出的啟示。
新聞 2──「議員倡所有預繳式消費設強制冷靜期」
「星期日,20 多名政黨成員遊行至政府總部,要求應立法將強制性冷靜期擴展至包括美容、纖體、瑜珈及健身等所有預繳式消費服務行業。該政黨的立法會議員指,近年本港針對預繳式消費的投訴增加,大多涉及美容、纖體、瑜珈及健身等行業;消費者被騙的新聞屢見不鮮,但至今仍然欠缺規管服務業不良營商手法的法例。部分不法商人更看準法例的灰色地帶,欺騙手法層出不窮,令人防不勝防,政府有必要堵塞漏洞。而政府就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的諮詢文件中,只把時光共享式旅遊會籍,及非預約式上門的推銷交易設立 7 日強制冷靜期,而其他大部分涉及預繳式消費的未有包括在內,不足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該政黨的區議員補充指,曾接獲逾千宗有關預繳式消費的投訴,涉及多個行業,包括電訊、美容、瑜珈及健身中心等。部分個案更是投訴無門,警方普遍以商業糾紛為由拒絕受理,受害人最後都要付清所有款項。」
能從以上兩宗新聞看出共通點嗎?今次消費者變成「港孩」了,而議員則變成了「問題父母」。
不想被誤會為要與消費者對立;也不是要為美容行業說項,但不得不說,強加冷靜期於美容業,不單一定不能有效解決議員們提出的有關問題,更只會令面對繁重行政工作(MPF 的計算、馬上開始的最低工資計算,和一定會隨之出現的最高工時計算,再加上如果實行強制冷靜期所帶來的各種會計和退款手續)和經營成本日重而艱苦掙扎的中小型美容院百上添斤,迫使其被淘汰,到時便會有更多的投訴,亦會有更多敗於制度下的殷實商人被標籤為夾帶私逃的奸商。但當然,這會是一些大集團所樂見的。至於冷靜期為何不能奏效,我於 135 期的編者話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了,請自行翻看,不再贅;反正曾聽過我分析原委的傳媒記者,無不認同有關觀點。
我常強調我只是個普通人,並不比別人聰明。那你認為我所說的,其他人(包括聰明尊貴的議員)都沒想到嗎?但現實的問題是現在父母要「照顧」、要「保護」他們的孩子,其他人我不管。出發點也許是善良的,但當中可真沒有討好和炫耀的成分?法例成效如何可是後話了,立竿見影的 Message 是:孩子們,你看我是多麼的愛護你們啊!
任何事情,平衡和公平是很重要的。有一日,當你見到麥太喺度教麥兜……
麥太:「麥兜呀,你以後可以隨便放心買嘢喇,因為即使你喺清醒自願嘅情況下作出任何商業決定,都可以喺 7 日內唔需要任何理由提出反悔,仲係一毫子都唔使俾𠻹!」
麥兜:「阿媽呀,點解咁筍嘅?」
麥太:「點解?阿媽𡃶你囉!阿媽保護你囉!咁你鍾唔鍾意阿媽定嘅呢個新規矩吖?你話阿媽好唔好人吖?」
麥兜:「鍾意定啦!阿媽好嘢!阿媽萬歲!不過阿媽呀,如果賣嘢俾我嗰個人係搵我笨嘅呢,咁反悔退錢吖?定報警拉佢呀?」
麥太:「乜你咁蠢㗎!仲使我教,有錢退梗係退錢算啦。你去報警,啲警察都費鬼事理呢啲嘢㗎啦!」
麥兜:「但係佢明明係搵我笨噃,犯法喎!咁都唔報警拉佢呀?」
麥太:「xxx@@@yyy###~~~……」
麥兜:「哎吔!哎吔!我明喇、我明喇。我以後知點做豬㗎喇,阿媽!」
這會是你想看見的世界嗎?
避孕固然不能依賴安全期,消費保障的靈丹,肯定也不會是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