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隱惡揚善 就是口不擇言?
近來有幾宗與業界有關的新聞,組織起來,頗值得大家關注。
其中一單是當選2024年十大消費新聞之首的舒適堡健身中心全線「暫時結業」事件。 這單新聞轟動全港,大家早有所聞,但相信知道故事實情的人不多,高拜低踩、跟紅頂白、指指點點的反而是主流!就舒適堡事件,我已於2024年10月在本刊發表過清晰的看法與立場,大家有興趣可到 ibeauty.com.hk 的italk專欄重溫,不在此贅。
舒適堡事件本來值得探討的是─根基雄厚的大樹(機構) 都捱不住倒下了,在這逆境中,底子更單薄的小企業便更岌岌可危!這可能只是我們經營者或業內人士的心聲,事實在社會上引發的,則是預繳式消費規管及設立冷靜期的討論!
另一單新聞是─最近中文大學經濟學教授主任宋錚及其團隊作出研究,分析了政府統計處數據及電子支付平台的數據模型,嘗試探討港人北上消費的規模、目的地及消費特徵等。根據統計處資料顯示,港人在境外消費佔總消費額的9%左右,即是約每年2,000億港元;而消費的地區則由近至遠一直往北面擴散中。
研究更顯示,港人在內地消費的喜好,以個人服務業為主,佔整體在內地消費的47%,而當中又有8成是消費在美容、按摩和健康等服務居多,在內地零售消費僅佔28%,看來香港真正的重災區並非零售,而是個人服務業!
有關研究的學者更表示,相信這趨勢會繼續,並促請政府需要關注本港服務業面對的壓力,針對性加強支援業界及從業員,並從政策層面入手,加強本港企業的競爭力。
第三單新聞,是最近鬧得熱哄哄的粉嶺一家美容院轉手,客人被賣豬仔事件。內容是粉嶺區一家美容院經營困難,在無預警情況下結業,但對客戶表示只是搬遷(到馬鞍山),通知客人可以選擇轉到3間不同名稱的美容院繼續療程。但客人表示這些美容院的收費和原本粉嶺美容院的收費有幾何級數的差別,不願意接受有關安排,並向粉嶺美容院位於馬鞍山同名的分店向負責人投訴及追討損失。但這時卻「有人」聲稱馬鞍山店是獨立運作,與同名的粉嶺店沒有關係,更表示逼死她也沒用,最多只會走佬!最後這些消費者當然是向消委會、海關,甚至是議員投訴和求助。
這類新聞今天其實已不算是「新聞」,上網看看不停出現的某美容苦主群組,便知嚴重性;加上每天起身看新聞不是連鎖餅店執笠就是老牌餐廳結業,確實令人心寒。只是美容院結業,後面會引發更多的連帶問題─行業普遍的預繳式消費,引致美容院結業時總會有一批欠債(未完成的服務)出現。但很奇怪的是,美容院結業時雖然已是資不抵債,但這批明明是你欠他/她錢的「債主」,卻又可以「被賣」多一次,變成美容院「結業前最後一筆收入」!
在這種畸形的市場特性下,確實可以令一些數口精明的「有心人 」乘虛而入,大發美容院倒閉財!如此「行業特色」,又怎不教消費者日漸對美容服務卻步,甚至索性尋求在其他地區消費呢!不要又說我在唱衰,你試試問身邊任何一位美容院經營者,問問他們今天要搵一個新客,到底有多難?到底要花多少錢?
幾單新聞加起來,你會有甚麼感想?會覺得美容行業形象夠正面嗎?以現時狀態,有信心留得住手上的客人不北上消費嗎?甚至反過來能夠吸引到海外或內地旅客來港光顧美容服務嗎?如果你的答案都是正面的話,真心很想你能夠分享一下,到底底氣是從哪裡來?
最近我的態度改變了。過去20年,遇到美容的問題、事故等投訴,都會採取「家醜不出外傳」,隱惡揚善的處理手法。即是發現有炸彈時,盡量不要張揚,盡最大努力去把炸彈拆掉,盡量不要引起市場恐慌。因為市場一恐慌,就會傷及無辜─其他美容院的生意於短期內亦一定會受到影響。所以歸納過往的工作性質,主要都是扮演「拆彈專家」;而事實是我無權去管人家做生意的手法,所以我一向對行家的忠告是─「吞得落就吞,吞唔落(出了問題)就吐返出嚟啦!」賺少一單半單,總比哽死好吧!(其實是我不想個炸彈爆而已)
但今天我覺得這個方法,已經無法對應行業中出現的一些愈來愈精妙,愈來愈古惑的創新招數了!在投訴個案中聽到的故事,實在已遠遠超越以往所謂「黑店」的招數。如果和網上騙案比較,我會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精密進階版!
這種炸彈我實在沒能力去拆,也不願意去拆。轉介給其他美容院去服務這些受害者,也不是一個公道的做法。再「隱」這些惡,其實就變相助紂為虐、狼狽為奸了!A倒閉B接手,要消費者補錢做療程;B再倒閉C接手,要消費者加錢做療程,這樣沒完沒了的加錢已經不再是甚麼新事物,A、B、C背後原來都是同一批經營者也不是甚麼驚天大秘聞。美容院 a 經營不下去賣了盤給別人,有人用a的名義去收購b,然後落刀手劏客,又再用b去收購c,然後落刀手劏客,又用c去收購d...... 就這樣週而復始運作。最後被苦主罵到狗血淋頭的,就是「被以為」是衰人的a、b、c、d原有小老闆,即使你查到底,都不會知道其實誰在背後操盤的。其實還有很多「騙案級」,甚至「史詩級」的個案,這裡篇幅所限不能一一盡錄,我會安排在其他平台與大家分享,一於響應政府呼籲,一起「提子」。
有人說我在這些新聞出現時,對記者說得太盡了。因為現在經營已經夠困難,如果加上傳媒廣泛報道這些負面消息,生意肯定會更加難做!
即係點?我不明白這個邏輯─如果「那些錢」你又沒有份去賺,而受害者的怨氣和憎恨是無差別的傷及整個行業,你都覺得冇問題?這樣下去,美容行業生意只會只會只會更加難做!真的還要去包容嗎?包容真的有用嗎?你認為會忽然有一天,「這些人」會覺得都賺夠了,然後決定收手嗎?
錢你我沒份劈,臭名卻一齊受,有這樣的道理嗎?而我將事實講出來,就是我口不擇言?原來,又係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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